“预算”何日能见阳光?
2008-08-30

    对普通公众谜一般的部门预算有望逐渐公开,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8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建议,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8月28日《新京报》)

    当前预算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第一,预算编制不细。正如报道所称,虽然实行人大监督,每年召开全国两会时,均有相当数量的人大代表反映“预算看不懂”。一位不愿具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财政部会向代表们提供国务院部门的预算细目,除了难懂的问题外,细目不细也是代表们困惑的问题,而这些资料性的文件,会后将收回。

    第二,预算执行不严。按《预算法》规定,预算一经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即应成为法律文件,理应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但目前的问题是预算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差,几亿乃至数十亿元巨资,可以仅仅根据行政官员的好恶而随意改变用途,追加预算随意性很强,有些甚至未通过全国人大。这样的“灵活性”给预算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

    第三,预算监督不力。当前我国对预算实行的是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但当前现状是人大监督不力,公众难以监督。这就造成了审计部门单一监督的模式。但审计部门往往是事后监督,虽然每年审计部门都要审出很多违规问题,能追回的资金与造成损失显然无法相比。同时对于预算执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问责较轻,而且问责重在个人经济问题,对共性问题大多不了了之。

    对预算进行监督,实行“阳光预算”显然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对此舆论呼声也很大,而这次审计署的建议显然更有专业高度。

    阳光预算虽好,缘何迟迟不能实现?以笔者愚见,首先还在于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不愿、不敢真正公开预算。实行阳光预算意味着财政收支行为要完全公开、透明化,政府财权显然要受到极大制约,很多违规决策将无法实现,这显然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其次,当前预算编制体制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当前我国预算实行的是“以收定支”的办法,由于很多收入的不确定性,编制预算时对支出预算依据并非是实际需求,使很多预算数额不切合实际,导致预算形同虚设。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所说的,“在这5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我们欣喜地看到,目前国务院已在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我想,只要严格督促落实,全面实行“阳光预算”并非遥不可及的事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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