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
●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鼓励企业免费提供布袋子
●国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从2008年6月1日起将制订抑制废塑料污染税收政策,在全国范围内也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
进入限塑时代 你准备好了吗?
价格低廉的塑料袋质地轻薄,用起来便捷,已成为大多数现代人购物时离不开的物件。但大家也都知道,这种要经过一千多年才能降解的“白色垃圾”已对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国务院日前发文,从今年6月1日起,市民到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购物时,将另外花钱买购物袋了。这一终结我国塑料袋“免费时代”的政策一出台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政策的实施能从多大程度上控制“白色污染”?又将给老百姓的生活和消费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各地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这意味着塑料购物袋将在我国告别“免费”时代。
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来源:大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