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有人在生存线下挣扎吗
2008-01-18

    来源:百灵网—南方商业报

上周,我在南方都市报个论版上写了一篇《大地般的沉默与坚实》的文章,对网友评选“感动中国十大小人物”说了些话。那算是一篇为小人物们坚守基于人性的生活、情感、道德准则和价值立场而唱的赞歌吧。现在,我感到言有未尽之处。

1月14日,我看到《苦命女孩拉板车送外婆去看病》的新闻,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村10岁女孩卢何,与她的外公、外婆住在别人家废弃的养鸡房里,她自小遭遗弃,被周秀珍和何明勇两位老人收养,她没有上过学,家里甚至没有电灯,外婆摔伤了卢何就负责家务,外公用板车拉着外婆出去卖菜,有时外婆要去看病,外公又不在家,就由卢何拉外婆去。

这个新闻从网上传播,被纸媒记者证实并报道,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人。

去年,报纸曾报道一个叫肖丹的孩子,家境极度贫困,跟着姨妈生活,姨妈在成都做环卫工,如果姨妈病了,就由这个孩子去扫街。她被称为“最美环卫工”,审美叙事压倒了苦难叙事,励志话语替代了疑问,人们甚至要以这个孩子作为素材,搞类似于忆苦思甜的家庭教育。

再看“感动中国十大小人物”,其中也有苦难人的辛酸境遇。例如重庆女孩小冬香父母双亡,为了照顾哥哥,拒绝被人收养。再如毁容男子黄小东为了养活母亲,上街卖唱9年,直至身患癌症瘫倒在床上。

我并不想历数苦难,何况苦难要历数也数不过来。我十分不解,卢何、肖丹、小冬香、黄小东这样的人,难道是非得如此感动我们不可的吗?近些年还多有背着亲人上大学、外出打工之类的佳话,每一回仍然是感动了我们的,难道他们非得背着亲人上大学和外出打工不可吗?

卢何们一定是非得感动我们不可,才会去做出那些感动我们的事,如果他们不感动我们,他们靠什么生活?如果那些被背着的人离开了亲人,他们怎么活下去?

然而,我们是生活在社会里,而不是生活在丛林。我小时生活在农村,知道孤寡老人要吃“五保”,那时我还从村里的大喇叭里听了不少越穷越得政府照顾的美好故事,内心里希望自己做孤儿。前几天听最高领导人讲话,又知道要“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不管按照计划经济时代的老佳话,还是按照和谐社会的新章程,我想,住养鸡房的卢何和她的外公外婆、扫大街的肖丹、父母双亡又有一痴呆哥哥的小冬香、面目全毁的黄小东和他的母亲,都应该避免被迫“自谋生路”。

那些除了被人背在身边,就没有办法走动的人,也应该获得政府的照应。我知道,现在大家很同意“社会保障不可养懒汉”,但这些无力自保的人哪怕按照最苛刻的保障标准,也不能说是懒汉吧!

当然,必然又有人要说到财力问题。我不是财政学家,自然不了解中国到底有多少卢何、肖丹、小冬香、黄小东这样无法自食其力者;我也不是励志讲师,不能理解这种哪怕再稚嫩、再无力也要负重前行的搞法是在激发“创造精神”,还是在展示生活的残忍和权力的冷酷。

在一个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是GDP增速近3倍的社会,要说无法做到不让无力自食其力者去自食其力,不仅有愧于“改革开放新时代”的辉煌叙事,有愧于“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国际荣名,也不符合基本的人道。

前几天读到新闻,陕西榆林市长指斥说大话的财政局副局长“老百姓白养活了你”。从新闻中得知,2007年底,陕西榆林市有贫困人口50.2万人,其中13.8万人未能温饱,而市财政收入突破了50亿元。看看,这就是财力!

我宁可不被感动,也不愿见到小人物在生活底线上的挣扎。他们在最低生存线下挣扎,就是权力在合法性上挣扎。 (作者: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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