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新华社
立法是无奈选择 中国治“白色污染”路在何方
“禁止商家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深圳刚刚公示结束的一部法规引发的争议仍未停息。支持者认为,这项立法将促使人们养成环保消费习惯,缓解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而反对者说,不能把治污压力都推到老百姓头上,政府应该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治理“白色污染”的话题在中国已经讨论了20多年,至今没有找到一条被社会广泛接受的途径,其间的症结何在?
“立法也是无奈的选择”
上世纪80年代,广东零售业最先开始向顾客附赠塑料购物袋,此后迅速普及到大江南北。当年的媒体曾热情讴歌这一“便民举措”,认为这开启了消费史上的新篇章。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小方便却越来越让人头疼。研究表明,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自然腐烂需要200年以上。
去年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国内首部《超市节能问题报告》显示,中国快速消费品零售全行业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数量约为500亿个。仅广州一地,每天产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万个。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令人忧虑。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中关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就是希望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使环保成本进入更多人的视野。“立法也是无奈的选择,否则难以推动。”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说。
然而,这项旨在改变市民消费习惯的立法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网民尖锐地批评说:“让消费者为环保买单,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政府的责任如何体现?”
“根本出路在于找到传统塑料的替代品”
废弃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农用薄膜对环境造成的侵害统称“白色污染”。来自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的数据表明,目前中国每年塑料使用量约为3000万吨,其中10%不可回收,而3%左右成为白色垃圾。人们并非不知道白色污染的危害,但是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却绝非易事。
那么,像深圳那样的立法能否打破这一格局?接受记者采访的各方人士认为,由于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社会需求巨大,法规的操作难度很大。
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季君晖认为,抑制消费只是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根本出路还在于尽快找到传统塑料的替代品。
“公共政策应该利益共享、成本共担”
事实上,中国一直在多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从1994年起,铁路、环保部门就通过加强管理,禁止旅客向列车窗外抛弃废物,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已有显著改观。
有不少城市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1995年,杭州成为中国第一个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此后,几十个城市也制定了类似政策。由于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禁白”令常因应者寥寥而不了了之。
支持此次深圳立法的曾穗生认为,治理白色污染绝不是单靠立法就能一蹴而就,需要调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力量,共同来推动。
“公共政策应该是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消费者、商家、厂家,甚至负有环保职责的政府,都应当担负起治理白色污染的责任。”这是一位新浪网友的留言。(记者 李柯勇 吴俊 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