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公益公交,政府岂能“卸膊”
2007-12-13

    来源:金羊网

    都说要实行“公交优先”政策,但如果政府却吝啬对公共交通的投入,那么“公交优先”只能是一句空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

    据12日《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公交公司每年为免费乘车人群埋单达3到4亿元,这让很多公司感到不堪重负。11日上午,在市人大代表视察市交委听取各公交公司汇报时,各公

司负责人纷纷表示希望政府能够为此埋单。

    依我看,公交企业的要求合情合理,市政府理当重视公交企业的呼吁,以财政拔款予以补贴,用实际行动支持城市公交事业,落实“公交优先”的政策。

    提供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是城市政府的法定职责之一。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予以减免优惠,是政府制定的一项针对特定群体的福利政策,但这不是一种“恩赐”,而是现代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

    如今,城市免费公交蜕变成“政府请客,企业埋单”,政府担了“好名声”,企业独尝苦涩,令人唏嘘。

    实际上,对免费、公益公交实行政府补贴,是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予以明确了的政府责任,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都曾经为此下发相关文件。

    例如,2006年12月1日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就明确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应该补贴而未补贴,就是城市政府的失责。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能说说而已,要有实际行动。增加财政对公交事业的支持力度,正是践行“公交优先”理念的最好体现。如果“公交优先”口号喊得山响,财政上却一毛不拔,谈何“公交优先”!

    以广州市财政的实力,一年高达数百亿元的财政支出,拿出一小部分来支持、补贴公交企业,应该不存在多大困难。关键在于,财政支出能否用于城市交通等公共服务上,真正体现政府财政的公共性。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作何取向,正体现其财政政策理念。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据称政府补贴牵涉多个职能部门的决策,多年来虽经公交企业、市交委等单位多方奔走、不断争取,但迄今仍遥遥无期。为何理当补贴却迟迟不能到位呢?依我看,不是缺钱,而是缺政府财政的公共和民本意识。

    其实,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实施免费公交福利政策之初,政府曾经表示要对此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但事实上却一直未能兑现,多少有点言而无信之嫌,令人遗憾。

    政府补贴免费公交,增加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之必需,也是践行“公交优先”理念的最好体现,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是广大市民的福祉所系。不过,类似补贴公交等公共服务的财政安排,必须有制度性的保障才比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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