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在公共产品市场化的浪潮中,北京将地铁票价从3元、4元、5元的价位统一降到单一的2元,让人人尽享社会公共福利,凸显了政府的责任意识,使社会公共事业回归了本来面目。
曾几何时,在“经营城市”的口号下,许多城市把原本由政府“埋单”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推向了市场。这些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外部性”的东西,竟然成为各类企业赚钱和发财的渠道。自来水“公司化”了,公交车“多元化”了,电气热“产业化”了。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安徽省40%的公交企业、50%的供水企业、80%的燃气企业的国有产权已经出让,全国城市50%以上水厂股权已经出让或转让。
市政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化和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确缓解了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与政府财政相对不足的矛盾,政府是甩掉了多年来压在身上的沉重包袱。但产权、所有权不是政府的了,如何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却是个未知数。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这些“民营化”或“私营化”的公用事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想方设法推动一轮又一轮涨价热潮,而政府在和他们“博弈”中,难免不屈从于“大公司利益”。
发展城市公用事业,政府责无旁贷。政府不可推卸地要成为投资城市公用事业的主体。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应是国有的,甚至是国有独资的。
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上多半国家仍然保持公用事业国家投资、国家所有、国家控股。事实上,国外许多先进国家的公用事业都是亏损的,由政府进行巨额补贴。他们的执政理念就是政府要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就北京地铁而言,在城市道路资源持续紧张、交通日益拥堵、地铁市场行情看好的情况下,北京地铁完全可以以物价上涨、成本增加、支出加大等众多理由提高地铁票价。
然而,北京市显然没有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地铁交通完全“交给”市场,而是维持了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和服务性。这样做的结果,北京市的财政将要承担很大部分补贴。
而这让每一个北京市民,每一个在北京学习、生活和务工的外来人员,每一个到北京旅游、观光和出差的中国民众,都通过这种方式,享受到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普惠福利,也通过这一途径,分摊到每个人身上。
这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意,也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王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