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购诈骗:谁动了消费者的钱包?
2007-10-06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发布消费警示称,深圳市一家“莫须有”的公司通过邮寄宣传资料,引得国内多个省份的消费者纷纷上当。有关专家称,这种以“邮购商品”为名义的诈骗活动已成为目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新形式。“邮购商品”诈骗究竟是怎样动了消费者的钱包?

    一份宣传资料引得众消费者纷纷上当

    近日,深圳市消委会接到多宗山西、上海、浙江、江苏等地消费者的投诉,称收到一家位于深圳宝安区沙井镇马安山西区108号的名为“深圳市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产品宣传资料《投资快报》,宣传资料上有卫星接收器、彩票选号预测、扑克麻将的资料、让话费狂降10倍数字电话机等五花八门的商品。

    据消费者反映,他们按宣传资料的地址、账号、联系人等资料将购买卫星接收器的费用寄出后,要么根本没收到产品,要么收到的产品货不对版或为“三无”产品,不能像宣传资料上所描述的正常使用;当消费者将产品退回要求重新发货时,该公司便再无音讯,连消费者的电话也不接或关机。

    消费警示中介绍说,江苏消费者张先生在2007年1月收到“深圳市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寄出的《投资快报》2006年第6期。张先生看中一款98元家庭普及型的卫星接收器,1月31日汇款,20日后收到产品,但只能收看几个台,并没有达到宣传资料上所宣称的效果。5月30日张先生要求换货,但一直就没有收到该公司的回音。张先生还在3月16日汇款480元购买一台“精品型接收器”,4月6日收到该公司缺货通知单,承诺最迟在4月25日将货寄到,并建议消费者购买另外一款价值550元的产品,但至今仍没收到货。

    山西消费者刘先生也是在2007年初收到“深圳市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寄出的《投资快报》,并在3月份汇款购买卫星接收器,4月12日收到的却是一个有线电视的双控插座。刘先生4月13日就要求退货,但从此以后该公司便杳无音讯了。

    消费警示称,经查,所谓的“深圳市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没有登记注册信息,所留电话为市话通和手机,联系人也不愿露面,无法调解。“企业”行为涉嫌购物诈骗,已转往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小小宣传单魔力何在?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铎说,类似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山西目前还没有接到此类投诉。“但不可否认的是,采取邮购方式诈骗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多,与过去我们接到的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一样,是一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新苗头。”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张小小的宣传资料为何会引得如此多人上当?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其实消费者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所谓的宣传资料漏洞百出。”如该公司提供的所谓产品,都是国家管制或正规合法渠道不能销售的商品,大都涉嫌违法:卫星接收器的销售、安装、使用都是受国家管制的,须取得相应许可,不是普通消费者想安装就可以安装的;提供的扑克麻将的资料、提供的彩票选号预测资料涉嫌为赌博人员以及地下私彩提供方便;让话费狂降10倍的电话机根本就没有,即使有也属于非法产品。

    此外,该公司的宣传资料也是漏洞百出。比如:宣传资料上宣称“中国联合通信部,是信息产业部下属单位”等等,消费者只要仔细阅读就不难发现其中破绽。

    王铎分析认为,消费者之所以上当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宣传资料中列举的产品当地没有销售,同时又是一些消费者所急需的;二是邮购、网上购物等是一种全新的购物方式,有些消费者会抱着好奇等心态进行尝试。

    王铎说:“邮购的产品往往利用市场销售空缺的机会进行销售,同时很多商品都是夸大宣传,再加上一种全新消费方式的诱惑,消费者难免上当。”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李小伟认为,宣传资料中标榜的一些如彩票选号预测、扑克麻将的资料、让话费狂降10倍数字电话机等商品也迎合了一部分人的投机心理,利诱之下必有所失。

    王铎同时认为,这起涉嫌诈骗地案件同时也暴露出邮购商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管理问题和一些消费者政策法律及维权意识的淡薄。如果邮局等部门在企业邮购商品过程中把关严一些,消费者对生产企业的资质核实一下、对产品性质的认识提高一些,这起案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帮消费者管好钱包尚需多方努力

    专家认为,规制类似“邮购诈骗”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管好消费者钱包,需要消费者、维权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

    针对“邮购诈骗”,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说,消费者切勿轻信邮购商品的宣传资料,选购邮购商品要特别谨慎;邮购商品,要注意核对销售企业的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如是否为经过注册的合法企业,所留电话是否为固定电话,如果为市话通或手机,要慎重,发生问题将很难追查到责任方;对宣传资料的信息要仔细甄别,如果其销售国家管制商品(比如卫星接收器等),已经涉嫌违法,消费者最好不要选择购买使用该类商品;发现上当受骗,要保留好有关凭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

    王铎说,在面对一些新事物、新产品时,消费者尤其应当提高警惕。尽管近年来消费维权等部门加大了宣传力度,然而消费者的购物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仍有待提高。消费维权部门仍然要继续加大针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

    此外,王铎还认为,政府还应出台针对“邮购商品”等新兴事物的管理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对这方面的管理也应当逐步完善。

    李小伟说,消费者自身也应该摆正心态,要相信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不要给社会上投机钻营分子以可乘之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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