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本市一些单位的职工也许会发现,单位不仅为职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还会代扣代缴一笔钱用于建立企业年金。职工在退休后,就可以将这笔钱领出来了。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就此联合发布了相关通知。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的强制要求,在京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则是自愿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年金。
按照有关规定,两类单位可以缴纳企业年金。一类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并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另一类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实行年金制的企业都应该制定本单位的年金实施方案。
据介绍,企业年金建立之后,职工是最直接的受益者,除了原有的养老保险外,又多了一道保障。对于企业来说,在同等条件下,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有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为了确保企业年金不流失,确保职工权益,相关单位的企业年金将交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托管,所选择的管理机构应取得相关管理资格,并且必须是在京管理机构。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公布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一批管理机构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