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绕过政府折射什么?
2007-06-26

 


  经过8个多小时的行驶,从广州出发的20多名志愿者、13辆大小车辆及6吨多救灾物资,抵达了此行目的地:乐昌市大河镇。他们是自发组织的捐赠者。7月下旬,台风“碧丽斯”肆虐粤北后,一场民间捐赠的热潮在珠三角兴起。相对于市场第一次分配和政府税收调节的第二次分配,这种自愿慈善行为被看成是第三次分配。

  这次“爱心直达”捐赠活动及时给受台风“碧丽斯”严重骚扰的乐昌受灾群众送来了大米、纯净水以及零散的衣服等基本生活用品,不仅从物资上缓解了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而且还使受灾群众获得了巨大的精神安慰。这种及时、有效的民间捐赠潮,得到了广大受灾群众的肯定。毫无疑问,这种绕过政府,直接把物资发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捐赠者不仅可以得到完整的信息,而且还能够保证资金的落实,应该说在慈善事业还不够完善的今天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不要太过于高兴,给这种民间捐赠组织鼓呼的同时,还要看到它们背后折射出来的隐忧。

  通常情况下,捐赠活动往往是由政府以及带有“官”性质的慈善机构发起。统一接受社会广大爱心人士的捐赠,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将救济物资层层发送到受灾群众的手里。而如今,为什么捐赠者们不把物资交给政府以及某些慈善机构,由政府以及慈善机构组织救济受灾群众呢?为什么捐赠者还要劳心费神,将救灾物资亲自发送到受灾群众手里呢?

  事实上,依笔者看来,捐赠者的内心潜埋着对政府以及某些慈善机构的失望。倘若政府以及慈善机构能够发挥作用,保证他们的爱心用其所用,谁还愿意吃这种苦?何况,由捐资人亲自运作慈善项目,可能由于项目巨大以及缺乏相关经验,将会使捐赠成本高涨,慈善效率下降?任何人都会计算这笔帐,要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公信度下降让捐赠者产生了怀疑。据笔者所知,地方政府都有专门的救济管理部门。而救济管理部门其中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发放救济款,捐赠受灾群众。但是,救济管理部门是行政部门的一个重要机构,带有行政性。既然带有行政性,就要严格按照行政程序对救济款进行审批、发放。而在这个审批、发放的过程中,一个救灾项目款要经手几个部门。这样一层一层的发放,不仅效率不高,速度慢,而且还会出现贪污救灾款的的现象。你想,一个救灾项目款一层一层地吃下来,发送到群众手里,还能剩多少?还有,一些领导部门在发放这些救济款的同时,官僚主义严重。他们觉得,这种救济款是对群众的“施舍”,倘若群众需要这种“施舍”,就得走自己的门路,就是招待自己。君不见,广西女干部下乡慰问受灾群众,由于没有得到“对等接待”而扬长而去吗?擦亮眼睛看看,这样的行政机构,这样的领导干部,靠得住吗?还不如捐赠者自己将款项送到群众手里,虽然辛苦点,但用得其所。

  同时,某些带有“官意识”的慈善机构弄虚作假让捐赠者灰心。事实上,无论谁献爱心,当然希望自已的爱心能够用得恰到好处。但是,很多慈善机构的具体运作中,做虚作假的现象十分严重。就拿贫困生奖学金来说吧,一些获奖者竟然是高干子弟呢?倘若这种捐赠由慈善机构来进行,不知何年何月送达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很难送到受灾群众手中,说不定还给某些干部领导带来发横财的机会呢。如此一来,不仅捐赠者的爱心没有收到期望的效果,反而陷捐赠者于尴尬境地,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像这样的慈善机构,谁敢再相信他们?还不如自己的爱心自己来献,何苦让他人发财呢?也许这就是民间慈善潮发起的原因吧。
 

民间慈善捐赠可以“绕过政府”? 


    7月下旬,台风“碧丽斯”肆虐粤北后,一场民间捐赠的热潮在珠三角兴起,而绕过政府,直接把物资发送到灾民手中,成为今夏这次救助热潮的最大特点。民间慈善组织“天生的透明和高效”,在今年夏天的捐赠热潮中得到了应验。(见9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一救助方式被媒体报道后,获得了公众的如潮好评和高度青睐。诚如专家所言,这体现了一种对公共权力信任的弱化:既是对半官方的慈善组织的不信任,也是对受捐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毋庸置疑,一起又一起的雁过拔毛乃至私吞瓜分事件,堆积起了公众强烈的不信任感,耗散了公民的捐赠热情。

    从国外的经验看,慈善事业“绕过政府”也是常见的做法。

    社会学知识告诉我们,有些事情是政府组织或私人企业所“不愿做、做不好、不常做”的。就慈善而言,企业可能成为捐赠者,但肯定不愿也没有精力以慈善组织的面目出现。因此,市场是“不愿做”慈善组织的。对于政府来说,由于其具有强大的权力,有时会随意改变捐赠者的捐赠意图,这是捐赠者不愿看到的。

    可见,在传统的由市场与政府构筑的二元世界里,慈善组织很难找到自己的“家”。为此,我们应该在市场和政府之间开辟一个新的社会空间(专家称之为“第三域”或“第三部门”),让慈善组织生存于这一空间。因它既是“公共组织”,同时又是“非政府”和非市场性质,所以它不热衷于为其股东或老板逐利,能充分尊重和维护捐赠者的权利。

    有人主张,市场经济领域能自行解决的事务由市场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可以由社会组织进行调整,社会组织也解决不了的再由国家干预,说的也是这个道理。“绕过政府”的民间直接捐赠受到公众的肯定和欢迎,说明一向被轻视的社会的“第三部门”正在勃兴。我们需要做的只能是顺应这一趋势,把圣洁而高尚的慈善事业交由民间承担。 (舒圣祥)
 

慈善捐赠本就该绕过政府


  “绕过政府”的民间直接捐赠受到公众的肯定和欢迎,说明一向被轻视的社会的“第三域”正在勃兴。

   7月下旬,台风“碧丽斯”肆虐粤北后,一场民间捐赠的热潮在珠三角兴起。相对于市场第一次分配和政府税收调节的第二次分配,这种自愿慈善行为被看成是第三次分配。绕过政府,直接把物资发送到灾民手中,成为今夏这次救助热潮的最大特点。民间慈善组织“天生的透明和高效”,在今年夏天的捐赠热潮中得到了应验。(9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一救助浪潮在以新闻的形式被报道之后,又在公众话语平台引发了一阵舆论浪潮:“绕过政府”直接捐赠灾民的方式,获得了公众的如潮好评和高度青睐。诚如专家所言,这体现了一种对公共权力信任的弱化:既是对半官方的慈善组织的不信任,也是对受捐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毋庸质疑,一起又一起的雁过拔毛乃至私吞瓜分事件,堆积起了公众强烈的不信任感,而不信任感又耗散了公民的捐赠热情。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否就是政府慈善组织应该通过各种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从而激发公众的慈善热情呢?首先这必然是很难做到的,其次,就算做得很好,在“强政府—弱社会”模式下,也不一定会被人们理解,因为慈善说到底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而权利对“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权力必然会保持必要的警惕,这种警惕会制约或阻止他们以捐赠的方式来行使自己对个人财产的权利。这个意义上,慈善事业本身就该是“绕过政府”的。

  社会学知识告诉我们,有些事情是政府组织或私人企业所“不愿做、做不好、不常做”的。就慈善而言,企业可能成为捐赠者,但肯定不会以慈善组织的面目出现,因为这没有利润可图,因此,市场是“不愿做”慈善组织的,市场没有为慈善组织预备面包;那么政府呢?政府是不适合做,是“做不好”,因为强大的权力对捐赠者权利始终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只要权力愿意,就可以随意改变捐赠者的捐赠意图,这是捐赠者所不愿看到的。

  通过市场得不到面包,通过政府又得不到信任,在传统的由市场与政府构筑的二元分立世界里,慈善组织显然是找不到“家”的。在市场的“第一域”和政府的“第二域”之外,需要开辟一个社会的“第三域”(也称“第三部门”),慈善组织就应该属于这一空间,它既是“公共组织”,同时又是“非政府”的。“绕过政府”的民间直接捐赠正符合“第三域”特征:因为它是非市场的,所以它不热衷于为其股东或老板孜孜逐利;因为它是非政府的,所以它能充分尊重和维护捐赠者权利。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政府与市场组合而成的二元分立格局,正开始向政府、市场、社会三元分立格局转化。有人甚至主张,市场经济领域能自行解决的事务由市场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可以由社会组织进行调整;社会组织也解决不了的再由国家干预。“绕过政府”的民间直接捐赠受到公众的肯定和欢迎,说明一向被轻视的社会的“第三域”正在勃兴。我们需要做的只能是顺应这一趋势,把圣洁而高尚的慈善事业交由民间承担。

 

来源:中国(深圳)慈善公益网   200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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