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慈善与富人欠税
2007-04-30


 2007年04月05日 08:42     赵志疆  来源:新华网 

 
    “推动平民慈善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人人可慈善’的理念应该深入人心。”在3月31日于南开大学举行的“激发民情,呵护民心——平民慈善与慈善教育公众论坛”上,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指出。(4月3日《中国青年报》)

    “人人慈善”,自然也包括“富人慈善”,可富人们为何总在慈善中缺位呢?中国并不缺少富豪,但慈善家的数量却很少。有资料显示,中华慈善总会所获捐赠的70%都来自国外和中国港台地区,内地富豪的捐赠不到15%,而且其中并没有有名的富豪,大部分仅属于有一点钱的“富人”。来自安徽省各慈善机构的信息显示,以工薪阶层为主的普通市民、大中专学生以及退休老人是目前慈善捐款的主要来源,掌握巨大社会财富的富人阶层在慈善事业中的捐款却几乎为零。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丁元竹曾经指出,我国正在形成3个层次的财富分配体制。第一层次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得为主,目的是提高效率;第二层次以国家财政税收及其再分配为主,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第三层次分配就是社会慈善活动。第二次分配是政府弥补市场不足,第三次分配则是社会捐赠弥补政府之不足。社会发展的物质资源基本来源于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慈善事业在任何国家都具有救助和公益功能。正因为担负着财富分配的作用,因此发达国家的富人慈善不仅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责任——即使富人不愿“积德行善”,高额的财产税和遗产税也将迫使他们“让利于民”。

    中国富人悭吝慈善的原因大致有两种,一是不肯露富的心态,二是对慈善资金流向不信任。如果说后一种忧虑情有可原的话,前一种心态则颇耐人寻味。2005年8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欠税名单的公告中,房地产企业所欠缴税款占公告欠缴税款总额的八成以上。富人欠税已不是秘密,与此相对,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表示,中国个人所得税65%来源于工薪阶层,富人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

    在我们感动于平民慈善的同时,富人欠税极大地削弱了“人人慈善”的热情。当社会着力推动平民慈善、人人可慈善的时候,富人欠税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

    我们不仅要加大道德呼吁,也要规范管理制度——不仅要规范慈善事业自身的健康运作,同时也要加强税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阳光运作,真正让富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卡耐基说过,“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句话尤其值得欠税的富人们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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