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与红灯时间
2006-05-25

    综合上海文汇报、东方早报报道,昨天,同济大学召开的一个有关“中德道路信号灯研讨会”上,公布了同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门到上海各大路口进行调查得到的数据,“广灵二路-中山北路西向,绿灯42秒,绿闪倒计时14秒,红灯64秒;曲阳路-玉田路北向,绿灯34秒,绿闪20秒,红灯时间竟然达到126秒。”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李克平认为,这样的红灯时间明显过长。“国外的交通信号设置要建立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德国人忍耐红灯的极限是60秒,英国人是45秒,这些国家的红灯时间绝不能超过市民忍耐的极限,而我们国家却从未做过相关调研。”(中新网2006年05月24日)

  作为城市发展的必然手段,红绿灯交管模式已被广泛应用于城市交通管理体系中,屡屡发生的“闯红灯”事件也上升为严重的交通问题。近来,各地都在出台严厉措施惩治“闯红灯”者,围绕这个话题的社会评论和争议也莫不把矛头指向规则意识淡薄的违规者,然后却几乎没有人反思红绿灯本身所存在的设计问题。

  显然,交管设计部门缺乏相关的社会调研,使得我国红绿灯间隔时间的设计,具有某种天然的缺陷。因此,导致行人“闯红灯”行为的,不仅仅是“低素质”和缺乏“规则意识”,更有人性和心理的因素在内:过长的等红灯时间已超出了人们的忍耐极限,因此,这样的间隔时间设计无疑是既不科学,更不人性化的。

  也许有人会将红灯设计的缺陷归之于马路承载和交通运营压力过大,大客流量固然是导致红灯时间增加的一个原因,但这并非是无解的难题。专家指出,现有信号灯的时间长短完全由交警部门凭经验控制,显然存在缺陷。对交通信号必须进行人性化的改进,“设计智能化控制,在机动车流量减少或趋无时,绿灯应即刻切换成红灯,以免带来行人无意义的空等。在宽的路口中间设置安全岛,过完一半马路,行人可以站在安全岛上,过马路时只需要看一个方向的车辆,不需要左顾右盼。”显然,信号灯折射出的是行人的权利长期被交管部门所漠视的现实。红灯不仅长期挑战国人的心理极限,更在公然吞噬公民的基本权利:通行的自由和生活的便利程度,行人的时间被等待所虚耗,使得交通的人力成本和社会成本在增加,反过来又形成了对交通本身的压力:大量的违反交规事件使得交管压力遽然加大。

  红绿灯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个交通问题,它所暴露的其实是城市发展与公民权利失衡的现状。城市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公民权利,而现有的发展模式却常常与这个目的背道而驰:很多的发展成果都是以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的,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常常沦为城市进步的牺牲品。在注重表面化和景观化的城市发展思路下,最具内涵意义的人本设计反而成为可有可无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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