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房行动”是无奈的权利自救
2006-04-29

        在舆论关于《2006年房地产蓝皮书》上“今后房价长期上涨”的吵吵嚷嚷声中,网上一篇《深圳市民邹涛关于发起“不买房行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深受追捧。公开信呼吁:为了不做“房奴”;为了一辈子不要再背负沉重的债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近3年之内不要买房。(4月27日《南方都市报》)这被认为是,昔日楼市上的弱者群体正在试图走向联合,以“持币待购、推迟买房”对抗不良发展商与楼市炒家的掠夺。

  其实,没有组织的“持币待购”对抗一直都散漫地存在于消费者当中,这是人们面对“不可接受的疯狂房价”时一种本能的自卫行为;但是,也由于其无组织和散漫性,终究难以形成持久而强大的合力,最终的命运当然只能是很快走向奔溃——当前部分冷寂地区楼市的“回暖”迹象,正是散漫的对抗行为“憋不住”了的表现。

  由个人发起的“不买房行动”,虽然依然谈不上有组织,但是从出于个人私利的“隐性联合”自觉,到出于大家共利的“显性联合”呼吁,显然是有助于形成持久而强大的市场正义力量,并强化自卫行动“用脚”统一性的。

  毋庸讳言,控制房价关键要看政府。但在政府调控房价措施乏力,乃至间接默认了高企房价的合理性时,一味的坐等下去显然不如站起来争取。反过来说,“不买房行动”实际上也是人们对政府调控措施感到失望的一种意思表示。争取权利的方式,除了期待公正政府的积极作为,权利主体面对掠夺行径的坚决自卫,可能会更加重要,因为无数史实都告诉我们,自重往往是他重的前提。

  泛泛而谈“自救行动有无意义”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我们自己对自己都没有信心,掠夺者自然更不会把我们放在眼里,等待“鸵鸟先生”的只会是变本加厉的掠夺。掠夺者的疯狂不减正因为他们有十足的看扁对手注定“不成气候”的“掠夺自信”;同理,消费者认定“有大起必有大落”的权利自信也直接决定着自救行动的效果。

  去年,张家界“先涨价后优惠”就是一个鲜明的权利自救成功案例:张家界大幅涨价(从158元到245元)后,游客增幅下降明显,为提高“人气”,景区不得不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招揽游客——涨价时,游客做不了主,但涨价后来不来,游客可以做主;房价日益疯狂,消费者做不了主,但是买不买价格疯狂的房子,消费者可以做主。

  我们当然不必学习法国“街头政治”的狂热和喧闹,但是其中对公民权利的积极捍卫意识和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却值得我们复制到对自身权益的自救行动中来。我们没有义务用一辈子的血汗成就一个又一个的房产富豪,我们更不甘心一辈子都做房产商的奴隶——“不买房行动”正是为了追求这样一点微薄的应得权利,而被迫发起的无奈的权利自救行动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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