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明确酒吧内歌舞厅凌晨两点后须停业
2006-03-09

文化部明确酒吧内歌舞厅凌晨两点后须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李远志) 昨天,文化部下发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通知明确,宾馆、饭店、酒吧兼营歌舞厅、卡拉OK厅的,其兼营部分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凌晨两点后须停止营业。

  文化部在昨天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娱乐场所审批程序,加强娱乐场所管理,明确监管职责,规范行政行为。通知再次明确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含量贩式KTV)、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通知还指出,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如宾馆、饭店、酒吧兼营歌舞厅、卡拉OK厅等,其兼营部分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天凌晨2点到上午8点须停止营业。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