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确定为山东慈善日
2011-04-29 来源:济南时报
时报4月28日讯 (记者黄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相关意见,每年5月18日定为山东慈善日。今年,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原则上集中在5月中旬至6月底。针对个别单位扣工资捐款的现象,省民政厅表示要进行纠正。
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山东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情况。省民政厅副厅长杨丽丽介绍,2004年省慈善总会组织发起了“慈心一日捐”活动。近年来,活动启动日期大都定在每年的5月18日前后。取“我要帮”的谐音,把5月18日定为“山东慈善日”的建议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提起。2010年12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每年5月18日为“山东慈善日”,集中开展慈善宣传和捐赠活动。
杨丽丽表示,今年山东将继续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原则上集中在5月中旬至6月底。
活动期间,全省慈善总会系统将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慈善募捐,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同时,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积极认捐设立慈善专项资金。根据规定,捐赠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活动结束后,审计部门将对捐款进行审计,并在新闻媒体公布捐赠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从现实情况来看,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很多人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捐出的资金远远高于一天的工资。新闻发布会上,杨丽丽直言,“但也不可否认,有个别单位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存在定指标、下任务、甚至直接从工资当中扣除捐款的现象,这是错误的,是应该纠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