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望父母者罚款?
2006-02-28
 

    在中国,一家人几代同堂曾经是令众人羡慕的事情,也是这家人值得夸耀的事情。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青年人追求独立的生活,同时,由于住房条件的改善,多数城市中的年轻人不再和父母住在一起,几代同堂的情况越来越少见,家庭的规模越来越小,“空巢老人”越来越多。

    1月下旬临近中国传统佳节之际,上海市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悄然推出了一项“子女定期看望”制度。根据规定,在1至2周内,子女必须来老人家中探望一次或将老人接回自己家居住两天;另外,在固定假日,子女也需接老人回家或前来探望。要是确有事务在身抽不出空,配偶或第三代可以代替上门。一个月不执行,街道干部将友情提醒一次;两个月不执行,再提醒一次;三个月仍不上门,就让其名字上“不孝榜”,公示在社区公告栏内。与此同时,一封由街道写就的信件将发送到子女单位。不过,无论是“榜”还是“信”,都不是尖锐的批评。

    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该街道共有居民5.4万人,其中近1.2万人是60岁以上的老人,独居老人达到667人。有老人抱怨他们的子女前来看望的次数实在太少,很多都是几个月见不到一面。街道经过调查后得到证实:近百户的独居老人的子女,对父母的照顾几乎处于“真空”状态,他们的理由基本上都是“工作太忙”、“没空”。为了照料这些独居老人,街道只好安排志愿者。

    另据报道,上海市平凉路街道敬老院目前住了72位老人,在元旦三天假期期间,有超过半数的老人无子女探望。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延续,呼唤子女们的孝心,同时也减轻院内经济负担,敬老院出台了一项规定--固定节假日,子女必须将父母领回家,否则加收50元管理费。此规定从2006年春节开始正式执行。

    孝敬父母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之一。但这些本意是为了督促子女给予独居在家的老人们更多关心的制度的出台,却引来了各方争议。许多人质疑说,不看望父母便是不孝吗?张榜是不是侵犯了名誉权?不看望父母应该接受罚款吗?

    不仅多数子女持反对意见,部分老人也加入了求情队伍。在一片争议声中,上海南京东路街道将硬性的“张榜公示”变成了软性的“友情提醒”,并表示将会探索更加人性化的方式,继续鼓励子女们给予老人更多关爱。

    行孝不必立规则

    《新民晚报》撰稿人陈克艰:报载,南京东路街道推出“不孝榜”,规定多长时间没去探望父母的子女,便上榜公示,我觉得有所不妥。城市老龄化,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起居不便,心情寂寞,已成了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有关方面如能采取一些办法,或多或少缓解一下,自然功德无量。但街道搞“质量监督”,弄得不好,老问题没解决,倒会产生不少新问题。现在在各方争议下,改张榜公示为私下打电话“友情提示”,那就好多了。

    “不孝榜”是诛心,“友情提示”是启心。讲究孝道的儒家传统,向来肯认人性本善,“仁义礼智根于心”,孝道也根于心,行孝之心人皆有之,关键在于启发。孔子论孝,说“色难”,意思是对父母“养口体”(物质上赡养父母)并不难,难的是侍奉父母始终能和颜悦色,也是着重在启发。

    空巢老人是客观上存在的问题,孝不孝则是那颗“心”主观上发不发的问题,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要是在过去,“父别居”就已经是不孝,但现在,子女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却多数并非“不孝”造成。时代不同了,发孝心、行孝道的方式也大大改变了。

    似乎也不能说,过去行孝的标准高,现在行孝的标准低。仍说那个“色难”,现在倒是“色不难”,只要有饭店服务员的那点儿训练和功夫就行;至于别有所图而终日笑容满面,那简直就是虚伪了。

    笔者有位朋友,经常说起不在父母身边因而心中感到的不安。这“不安”,就是孝心的发露,就是他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去做好的动力和保证。你说,像这样的朋友,还需要硬去规定他每星期探望一次父母吗?

    行孝是伦理,本义在自律,不在他律。“人心不古”说了多少年,但我相信,至少在孝的问题上,多数做子女的中国人,还是能行“古道”的,没有必要在这上面像立交通规则那样硬做规矩。如果连这点儿信心都没有,和谐社会从何谈起。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不孝榜”的推出引发的是人们对“孝心”标准的谈论。看望老人本身属于道德倡导的范畴,应该更多用道德方式引导。同时,关心父母的方式多种多样,不回家不一定就表示子女不想念父母、不关心父母。各家家事不同,有的家庭可能子女和父母关系比较冷淡,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在没有判别其中原因的前提下,如果硬性将其规范化,可能会欲速则不达。

    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盛雷鸣律师:街道这一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看望亲人本身属于一种私权,在法律上也没有作出相关严格规定。关心父母的形式多种多样,不能因为子女几个月不看望父母就将这种行为定义为“不关心”。而且,如果这一规定付诸实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将子女名字公布之后会给公众造成错觉,就是被公布名字的子女都是不孝顺老人的。事实上,这些已经是他人名誉权的构成部分。在名字被公布之后,社会、小区内对他的评价可能就会降低,可能伤害到他的人格权。

    “不孝榜”很有必要

    上海《新闻晨报》记者许莽: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社会如何变革,孝道始终将是也应当是中华民族道德和情感的起点。同时,我们也必须相信,从中国传统孝道中可以开发出有利于建立现代社会良好人际关系的诸多因素,而当今,孝道最适合扮演的角色,无疑应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基石。

    从这个意义上讲,南京东路街道的开拓性举动具有某种积极意义。尽管由于“不孝”的概念较难框定,这样的举措难免引发争议,甚至可能触及法律边界(尤其是涉及家庭及个人隐私),但其初衷和愿景毕竟是值得肯定的。

    其实,对于一个受到传统亲孝美德滋养长达数千年的古老民族来说,孝道是绝对不会瞬间崩塌的,即使看上去它可能与过去有些不同。眼下,越来越多的父母已经能够接受--或者说适应与小辈保持空间上的距离。但是,这种距离显然不应成为子女逃避责任的理由,作为小辈,我们反而应该加倍地体谅长辈的苦心,用实际行动去经营新时代背景下的孝道。

    “百善孝为先”这句古语其实只说了开头,后续是:“论心不论事,论事天下无孝子。”至于我的理解,既然“论心”的境界已离我们太过遥远,那就只好先一步一个脚印地从“事”做起。

    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孙鹏镖:长时间不回家看望父母,会被张贴在街道公告栏上,让来往的人指指戳戳。不少人感到惊讶,就这事儿,用得着这样吗?“不孝榜”为何让不少人感到了不习惯?那些整天嘴上喊着“忙”的人们在不经意间养成了护小而不敬老的“恶习”,不会忘记每天接送自己的孩子,却总是忘记踏进父母的家门。对他们而言,“不孝榜”就如针般扎疼了神经。

    自由撰稿人云娜:时下经济大环境的需求,社会氛围总是鼓励年轻人的“上位”,因此常以西方人“成年即脱离家庭”说事,等到年轻人都走出来了又开始拿传统的“孝道”进行指责。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总是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状态。从某种程度上讲,程序化、制度化是好的,至少能保证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忽视传统的、情感的力量,太忙了、太拼了、太冲了,以至忘了心中还有爱。

    我觉得应该给“定期探望父母”这根神经上上弦,不孝榜的存在是有一定突破意义的,它把道德抬上了制度层面,只是被有些人抓住了粗略“量化”的小辫子,所以那些反对者们喋喋不休。“不孝榜”的存在可以说代表了一种社会公德态度,是对坚持陋习者的公众约束,虽然有些“铁腕”,但它会让一些不自觉的子女胆战心惊,会考虑一个问题“今天,我上榜了没?”

    上海市民李卓英:在这个“空巢”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离开父母自立门户,用孔子所言“父母在,不远游”来要求现代人显然已经不太合适,用古代的“不孝有三”的孝道来要求更加不适合。但孔子也说过“远游,必有方”,现代子女应该考虑的是这个“方向,方法”问题。尽管近年来出现的社区服务、活动中心、精神保姆、临终关怀等,都是社会为老年人办的实事好事,可这一切同样折射出几许无奈和遗憾。老年人承受风险能力弱、害怕孤寂、情感脆弱等症状,更需要精神上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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