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丈夫身体患病在家,迫于生活压力,出来打工,不想雇佣期间被犯罪嫌疑人强暴,事发后,被害人通过房东报警,犯罪嫌疑人面对公安机关、检察官的讯问,竟大呼冤枉,称被害人是自愿与其发生关系,并试图敲诈其钱财。昨日,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接案后,通过审查、复合相关证据,最终认定在特定情境下,被害人没有反抗不能等同于其自愿,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且归案后拒不承认所犯罪行,应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2006年3月4日早晨,因同学家生小孩请客,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本市北辰区某劳务市场雇佣被害人去其同学家帮助刷碗,完成工作后,被害人拿着工资欲返回住处,王某某称自己开车送被害人回去。途中,其又提出雇佣被害人下地干活,挣钱心切的被害人表示同意。傍晚,忙完自己的工作,犯罪嫌疑人返回,提出要带被害人去吃饭洗澡,并以给钱引诱,欲与被害人发生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后,王某某开始对被害人动手动脚,迫于犯罪嫌疑人的淫威,被害人假意应允,趁机跑向大路。不想被犯罪嫌疑人赶上,拖住衣服领子往回拽,其间,被害人的要带被拽断,后被犯罪嫌疑人强暴。被害人回到家中,向邻居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并通过房东在第一时间报警。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认自己对被害人有过强行搂抱,强行拽断被害人裤带的情况,但称自己与被害人发生关系是被害人自愿的,报警是被害人索要钱财未果而采取的敲诈手段。检察机关综合审查证据后认为,从王某某强行搂抱被害人、将被害人裤带拽断、将被害人乳房抓伤、发生关系后被害人向证人哭诉并表示拒绝私了,坚持报警的行为看,能反映出发生关系非被害人自愿,且案发时间已是傍晚、地点偏僻,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境地,对于一名外地来津妇女,身负家庭重担,为了生命健康安全,违心发生性关系,这能够突出表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系违背妇女意志,应认定强奸。
检察官提醒:外来女子打工多加小心为妙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到本市淘金,这其中有近一半为女性,由于她们受文化教育程度不高、自我防范意识较差,遭遇“性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是绝大部分被害人选择忍气吞声,害怕事情被暴光,面子难看,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被害人再次遭受侵犯的可能性很大。本案中,被害人在遭遇性侵犯后,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的做法值得肯定。外来女工的防范意识弱,法律意识淡薄,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外来妹”这个群体中,有的人还很年轻,十几岁就来到陌生的城市打工,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
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这位检察官提醒外来务工的妇女姐妹:
“熟人”未必靠得住
外来女工人在异乡,亲人不在身边,朋友、老乡便成了她们的精神依靠。然而,熟人未必就靠得住,据介绍,在外来女工遭遇性侵犯案件中,罪犯与被害人是熟人关系的占了近50%。
不要轻信“好心”人
人到异乡万事难,得到别人的帮助自然十分感激。然而,不少外来女工就是因为受了陌生人小小的恩惠,对对方放松警惕,从而落入了别有用心者的魔爪。
警惕“酒后乱性”
出于种种原因,多数外来员工常把上饭馆吃饭、喝酒当成工作之余的娱乐。然而,外来女工遭遇性侵犯案件,三成以上与酒后乱性有关。
敬请自爱
不少卖淫女,因身份特殊,在遭遇不法侵犯时,很难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而且此类案件很容易导致杀人、绑架等恶性案件发生,所以这位检察官提醒那些外来打工女要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