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经过多年努力,辽宁省农村改厕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6.92%、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32.03%,但与国家到2020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该省要求,各市及涉农的县(市、区)作为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整合改厕资源,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宜居乡村建设规划,整体推进;转变资金筹措方式,由各市承担主要改厕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安排部分“以奖代拨”经费,用于推动农村改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