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交管部门希望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同比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全省年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完成。
16项举措包括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投入;明确乡镇设立交管办(站),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行政村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积极推进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开展全面排查;全面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推出“下乡服务”“上门服务”和“带牌销售”等便民措施;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头盔下乡”服务活动等。
方案同时设立了部分预期目标,2014年底前,力争90%以上的乡镇设立交管办(站)并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80%以上的行政村有交通安全协管员;80%以上的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竖立警示提示标牌、建设警示桩,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防撞墙或安装防护栏;实现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喷涂(粘贴)率达到100%;争取辖区40%以上的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