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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气未脱便被老乡带到贵阳“赚钱”,进城5天少年沦为抢夺犯 |
10月中旬的5天时间里,14岁的小华(化名)和另外3名同龄少年完成了他们的角色转变:朴实农村少年——城市蛊惑仔——犯罪嫌疑人。在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分局环北派出所内,小华等4名少年戴着冰冷的手铐。接受民警讯问时,稚气未脱的小华说:“这5天过得好玩,叔叔,你能放我们回家吗?”
小华等人涉及的案件是在贵阳市当街抢夺妇女的金项链、金耳环及手机等物,短短5天时间内,他们作案多达70余起,屡屡得手。
10月27日,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记者和这些农村少年近距离接触……
朴实小少年 他觉得一些受害人“很可怜”
10月13日上午11时,小华第一次乘车从黔西县乡下来到贵阳。当天下午2时,他和另外3名少年被一名“大哥”带到延安中路一公交车站旁。“大哥”告诉他们,公交车站设有较大的广告牌,只要他们在广告牌后面看准哪位妇女戴有金项链、耳环或者手机等贵重物品,即可下手抢夺,之后绕过广告牌从旁边的一条小巷逃离作案现场。“大哥”叮嘱他们,在另一条道路上有人会去“接应”他们。
小华事后回忆说,在老家连一粒米都没偷过的他,初来贵阳便要去抢夺,不免心中发慌。“大哥”见此,凶相毕露,称要拿刀杀死小华。小华抗拒不了,只好按照“大哥”的提示,将路旁一妇女的金项链抢了。第一次作案,小华顺利得手。
据小华说,后来他才知道,“大哥”精选的这条作案线路,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因为受害人在车站候车时,大多没有防范意识;而且抢夺者得手后立即绕到广告牌后面逃去,由于广告牌遮挡了视线,受害人根本来不及在短时间内看到作案者的身影。
“我们每天都是这样抢东西,一天起码要得手10多起 。”小华说,他讲出这些作案内幕,是想引起其他市民的警惕,因为他觉得一些受害人“很可怜”,“有的人两只耳朵都被扯烂了,有的被拽倒在地上,头破血流的。”
城市蛊惑仔 “想到的就是多整(抢夺)点,之后可以分钱”
小华说,他们的“大哥”在一个宾馆租了一间客房,供他们几个人居住。“大哥第一天就给了我们300块钱当零花钱。”小华说,宾馆里的被子香喷喷的,还有软软的地毯,超大屏幕的彩电,这是他们这些农村娃娃想都不敢想的“天堂生活”。
据交代,小华和其他几名孩子在第一天作案顺利得手之后,“大哥”便带他们去逛服装店,用1500元钱给他们买了三双跑鞋,又给买了时下青少年爱穿的服装;紧接着,“大哥”把他们带到发廊里面,把头发染成黄色。“大哥”对小华等人说,他们的装扮就叫“蛊惑仔”。当晚,“大哥”还带他们到合群路夜市“海吃”一顿,之后又安排他们去上网,或者去“找小姐”。
一个下午的经历,改变了小华等少年的生活方式。当“大哥”问他们愿不愿意继续干(指抢夺)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愿意。”次日,小华等人再次出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这一天,他们全然没有了头天的紧张和害怕。
“我们根本就不害怕,想到的就是多整(抢夺)点,之后可以分钱。”据小华说,他们每天中午12点走出宾馆,晚上8时左右就收手。在接下来的5天时间里,小华等三名少年共分得近5000元的现金。“每天吃住都是大哥付帐,他对我们挺好的。”
民警根据小华等人落案后的交代,发现他们作案70多起,案值5万元以上。小华等人一听这个数字,恍然明白,这几天“被大哥捏着鼻子玩了”。
未意识犯罪 想要回赃款,给家里买一口电饭锅
据小华交代,他的老家在黔西乡下,不通客车,要走三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能到达乡场上坐客车,全家人主要靠种包谷喂猪来获取收入。他听村里的大人说,外面的世界很好玩。所以,当一名老乡在10月12日来家中喊小华去贵阳打工赚钱时,他问也没问,就丢下书包和这名老乡乘车来到了贵阳。
一路上,这名老乡还带了另外几名和小华年龄相仿的少年,之后在贵阳将他们交给了后来的那位“大哥”。
据称,“大哥”曾给小华等人严格规定了几条作案路段,并叮嘱不能跨区域作案,因为那是别人“赚钱”的地方。小华曾问“大哥”,像他们这样作案的人在贵阳有多少,大哥随口说了句:“几十百把个吧。”该大哥曾说,自己以前也干这一行,现在30多岁干不动了,只能靠小弟出手。
落案前一晚,小华和其他3名少年一起逛过一家超市,并被一个电饭锅吸引住。此前,小华曾和父亲一起在乡场上看见一户人家用电饭锅煮出来的饭又白又香,他要爸爸也买一个回家,可爸爸当时对他说那东西贵,起码要100多元,家里买不起。
逛完超市后的次日,10月18日,小华落网。被抓后,他身上的赃款全被收缴,年幼的他完全没意识到什么是赃款。当记者对他进行采访时,他曾请求记者替他向警方要回赃款,帮他买一个电饭锅寄回黔西老家去。
田坚 刘嘉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