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起征点提高
2015-04-02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安蓓 赵超)记者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1日起将征收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即燃油附加起征点)由现行每吨414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旅客购买机票时支付的燃油附加费将有所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4月1日起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在票价外收取燃油附加。

  据了解,近年来,民航票价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行业节能技术不断进步,航空运输企业应对燃油价格波动的能力大大增强,为进一步促进航空运输企业节能降耗,减轻旅客燃油附加费用负担,进行了此次调整。

  根据通知,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运输研究部主任高月娥说,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有利于降低旅客燃油附加负担,有利于刺激消费和拉动旅游等相关产业。

  按照2014年民航运营数据模拟测算,此次调整后,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每航次可减少支出20元,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可减少支出30至40元。

  记者从民航局有关人士了解到,民航局还将进一步调低上述最高标准计算公式中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进一步降低旅客的支付成本。

  去年以来,我国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价格改革。高月娥说,此次调整将有利于有序推进民航旅客票价市场化改革。从全社会层面看,将强化综合运输政策联动效应,促进全社会进一步节约资源,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