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文件保障交通安全
2014-03-07

广州出台文件保障交通安全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4-03-07

  近年来,广州市不乏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要求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同时设立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清理整顿长途客运班线。根据计划,到2015年,广州力争客运班线覆盖全部镇、九成以上的行政村。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同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1年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级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广州市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车辆在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要依法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同时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期满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取消其相应资质许可。

  目前一些跨省的长途客运班线道路里程长,经常需要夜间行驶,安全隐患大。

  为此,《实施意见》要求,市交委要严格客运班线监管,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停止运营;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到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交委要联合公安局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涉毒驾驶人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针对农村公共交通薄弱的问题,市交委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到2015年,力争全市100%的镇、90%以上的行政村开通客运班线。

  市交委昨日表示,目前广州市除郊区个别行政村受地理、自然等客观安全因素制约无法通行客车外,其他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客车。 (记者/胡良光 实习生/袁桂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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