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失独夫妇辅助生育服务
2014-03-05

浙江开展失独夫妇辅助生育服务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03-05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信息,从3月起,浙江省“失独”夫妇接受辅助生育技术诊疗服务,自付部分费用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助。

  据医生介绍,人的生育能力和年龄、健康、遗传等多种因素有关,而“失独”家庭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的情况,特别是女性。当自然怀孕失去机会后,只能依靠外部手段,这些手段在医学上被称为辅助生育技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就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

  据了解,接受辅助生育服务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死亡的;持有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有辅助生育意愿的。

  据介绍,服务对象在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按实际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浙江省同时公布了21家“失独家庭”辅助生育预约服务机构名单,这些医疗机构都会开设预约服务通道,为他们提供便捷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 (王磊、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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