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稳岗补助奖励不裁员企业
2013-04-27

天津发稳岗补助奖励不裁员企业

2013年04月27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天津4月27日消息(天津台记者郭曦然)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就业是民生之本,为了最大限度的促进百姓就业,不少地方都出台了不同的保障措施。最近记者从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开始,天津市将向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但保证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补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其他方面的补贴力度,以保障就业。

  根据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对于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而且有希望恢复的,能够通过调整工时、班次并且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措施实现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天津市将按照稳岗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补贴,这个稳岗补贴最初会发放6个月,补贴的人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申请补贴在岗职工总数的50%。

  根据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扩大对企业交纳社会保险和继续教育方面费用的补贴。对于依法和年龄较大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岁)签订或续订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天津市将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规定签订或续定5年以上(包括5年)、10年以下的劳动合同的将会给予一年的补贴;签订或者续定10年期间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将会给予两年期限的补贴。

  在培训补贴方面,天津市增加了学历和职称提升的补贴,对职工取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将会给予每人500元学历的提升补贴;对职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将会给予300元、600元和900元的职称补贴。政策享受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由企业职工扩大到专业技术人员。

  另外,天津还将向企业发放继续教育培训补贴,对于职工开展针对性或者普及性的培训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超过本单位按照工资总额1%列支的教育经费部分,天津市将会给予培训费补贴,补贴额将不超过申请补贴年度失业保险交费额的1/3。从以往的政策来看,这一政策将教育经费由原来超过工资总额的1.5%减少到1%,补贴额由原来不超过单位交纳失业保险的1/4提高到1/3,也就是说这个政策的改变降低了原来政府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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