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集中整顿社会组织
2012年02月21日
自2月1日起,山西省民政厅开始在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开展为期10个月的社会组织集中整顿。
据山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吴建强局长介绍,目前,山西省共有社会组织11000余家。此次开展的社会组织集中整顿行动旨在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大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
此次集中整顿的对象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集中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14项,包括政会不分,协会与行政单位在职能、经费、人员、办公场所未分开;违反自愿入会原则,强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入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和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按时年检、超期不换届;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等行为。(据《三晋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