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新华网)
农民工董女士在工作期间生育子女,但用人单位却拒绝报销生育费用,双方为此走上法庭。2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认定,单位拒绝报销董女士生育费用的理由不充分,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董女士生育费用4600余元(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