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分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
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该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
该条例分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
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该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