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采取6项措施监管扶贫资金
2012年03月09日
来自陕西省扶贫办的消息,2012年,陕西将采取6项措施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这些措施包括,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公示公告、绩效考评、监督检查和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等。
财政扶贫资金是政府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等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因此,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对今年的财政扶贫资金在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的同时,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将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另外,陕西省要求,将对今年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和各类具体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同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定期审计、检查、监督制度,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检查中查出的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及时进行查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