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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会清理所有冠名医院
日期:2011-12-06 10:09  点击:120

  北京红会清理所有冠名医院

  2011年12月06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杜志莹

  至今在网上仍可以搜到以“北京红十字会东华医院”命名的医院网址。东华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当时是怎么“冠名”红十字的、冠名“红十字”有什么好处,该院院长一概表示不知。
  
  取消“红十字” 北京仍有医院冠名经营
  
  北京红会清理所有冠名医院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医院把活婴当死婴扔弃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其属于“严重医疗责任事件”,相关责任人已得到严肃处理。
  
  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医院属于“红十字”冠名医院。11月11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名为“我会依法依规加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消息称,经核查,南海区红十字医院存在较大的内部管理问题,此次事件严重违背红十字精神,已不具备冠名资格和条件,已经责成广东省红十字会依法依规启动取消该医院冠名“红十字”工作。
  
  究竟什么医院可以冠名“红十字”?冠名“红十字”的医院又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公益时报》记者对北京冠名“红十字”的医院进行了了解和调查。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从今年8月开始,北京市红十字会就已经对冠名医院进行了清理,所有冠名“红十字”的医院都已经被撤销。然而,记者发现并非如此,依然有被撤销“冠名”的医院还在以“红十字”名义在开展业务。比如,记者探访了“北京红十字会东华医院”,经调查发现该医院仍然以“红十字”的名义进行诊疗。
  
  取消冠名医院
  
  仍以“红十字”名义诊疗
  
  11月23日,北京刮起了大风。从地铁5号线天坛东门出来,向东步行100米左右再往北,就到了北京市东城东华医院(以下简称“东华医院”),这是一幢三层高的普通小楼,从外观看,实在是因为“规模太小”而会让人误解为是一个诊所。附近的居民很确定的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这就是东华医院,没有其他地方了。
  
  东城东华医院原名为“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东华医院”,改名只是最近的事儿,至今在网上仍可以搜到以“北京红十字会东华医院”命名的医院网址,其宣传的“非盈利性、红十字会”跃然网上。
  
  现任东城东华医院院长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最近刚刚办完改名等一系列手续,后续的网络改名尚未顾及,接下来将陆续更改名称。至于为什么忽然不冠名“红十字”了,该院长也表示不知具体原因,“可能与今年发生的一系列慈善事件有关也说不定。”
  
  然而,记者打开该医院网站,点击客服对话框,对方竟主动说“您好,我是北京红十字会东华医院皮肤病专家,有什么疑问可以帮您解答吗?”并表示,该医院是“红十字”医院,在治疗方面会有优惠。
  
  北京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从今年8月开始,北京市红十字会就开始清理“红十字”冠名医院,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北京已经没有“红十字”冠名的医院。
  
  院长称
  
  冠名被撤销不知原因
  
  对于“红十字”冠名被撤销的事情,东城东华医院院长称他自己也不知情,只是北京红十字会方面要求其不再冠名。而且该院长说,据他所了解,他知道的北京冠名“红十字”的医院都取消了冠名。
  
  面对记者的问题,该院长很戒备,东华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当时是怎么“冠名”红十字的、冠名“红十字”有什么好处,他一概表示不知,他说,当时医院冠名的情况他并不知情,而前任院长目前尚未在京。而对于冠名“红十字”后医院的权利和义务,该院长说,有时候参加红十字会的会议和培训,他推脱说,现在已经改名为东城东华医院了,没什么可说的。并一边说一边将记者带至医院门口,显然是想让记者赶紧离开。
  
  东华医院在1991年4月刚成立时名称为“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东华医院,”1994年6月18日,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东华医院迁入崇文区,成为辖属于崇文区卫生局、崇文区红十字会的非营利性一级综合医院。
  
  由此可见,该医院在最初成立时就冠名为“红十字”。在其医院简介上,称该医院“皮肤病重点特色专科,秉承国际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人文精神,坚持走国际化医疗品牌之路,突出重点专科特色。”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发现,在2005年,东华医院还因为在
www.bjdhnws.com网站发布虚假广告,被崇文工商分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如今该网址已经打不开了。
  
  对于北京市冠名医院的问题,北京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从今年8月份开始,北京市红十字会对冠名医院进行了清理,东华医院也在清理的对象之中,现对于清理医院,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办理变更手续中。

  北京红会负责人指
  
  何时再冠名尚无期
  
  据北京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北京已经将冠名医院清理完毕,对于何时再冠名,尚没有打算。
  
  而对申请冠名的医院也有级别与水平的要求,如申请冠名的医院应相当于卫生部门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水平。须向所在地区省级红十字会提出冠名申请,由省级红十字会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审核批准,并报所在地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验。但记者从公开资料发现,东华医院属于一级甲等医院。
  
  据了解,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是指由卫生主管部门登记许可执业的医院、血站、门诊部、急救中心、体检中心、老年护理院等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是指由红十字会创办并直接管理的医疗机构,如北京市急救中心就是红十字会创办的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的医疗机构是指非红十字会创办,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如原来冠名红十字的东华医院。
  
  对于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在2007年发布的“红总字〔2007〕27号《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冠名医院享受的权利有:参加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的技术协作与交流学习,利用红十字会渠道开展单位间的国际交往、人才培养;接受红十字会提供的国内、外援助;对各级红十字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而冠名医院的义务包括:履行人道救助服务义务,为红十字会事业作贡献;成立基层红十字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定期向当地红十字会汇报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情况;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作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应按年度缴纳会费或向红十字事业进行捐助等。
  
  北京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冠名医院需要向红十字进行捐赠。
  
  红会全国清查
  
  如何管理暂无回复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医院把活婴当死婴扔弃的事件经过媒体曝光后,中国红十字总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开展严格的调查和评估,进一步加强监督与管理,凡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坚决取消红十字冠名资格。
  
  在2007年发布的《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中,第八条规定,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履行有关义务的,当地县(市)级以上红十字会可提出取消冠名的意见,报原批准该医疗机构冠名的红十字(会)审核,待审核批复后报中国红十字总会备案,被红十字(会)取消冠名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而对于红十字会对冠名医院的管理和监督相关问题,记者也向中国红十字会发去采访请求,但截至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尚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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