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赞武汉司机“载证人救人”
2011-10-24

图为躺在病床上的王超
21日凌晨,在文化路新路村路段,青年男子王超出车祸后双腿严重受伤躺在路边,一名过路的轿车司机发现后载着附近一家加油站员工返回现场一同报警。昨日,受伤男青年的父亲表示,想找到救人的司机说声感谢!
伤者》
右腿重伤面临截肢
昨日下午,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重症监护病房,记者找到了王超。由于下肢受伤严重,他的右腿面临截肢。
王超今年23岁,7月份刚从一所专科学校毕业。大学最后一年,他在一家“华莱士”快餐店实习,由于表现优秀,毕业后被快餐店留用,直到升任南湖店店长。
王超的父亲王平桂今年43岁,阳新人,在家务农。儿子出事当天凌晨,他和妻子连夜赶到武汉,在杭州打工的小儿子也赶回来了,一家人围在病床旁,为王超心疼不已。
从本报的报道中,王平桂得知了儿子出事获救的细节。他感慨说,要是没有这名轿车司机的好心相救,后果不堪设想。王平桂向本报记者表示:“很想找到那名报警相救的轿车司机,向他说声谢谢!”王平桂希望,好心司机能主动与本报热线82333333联系。
同事》
肇事车疑为黑色奥迪
王超的同事王先生说,20日晚,他们同事在一起小聚。当晚11时许,王超骑着王先生的电动车去附近一个加油站接同事,“原本只要5分钟的路程,可是一刻钟过后,也没见到人影。”
王先生开始拨打王超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直到第7次,接电话的正是报警的轿车司机。王先生了解事情原由后立即赶往现场。当他抵达时,看到王超已被抬上了担架。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雨衣、充电器等物品。他说王超被送进医院时,神志还很清醒,回忆说肇事的可能是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但是他没看清车牌。
在报警地点,王超的电动车不翼而飞,警方调取了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并在附近路段搜寻,仍然没能找到电动车。王先生透露说失踪的是一辆黑色奇蕾牌电动车,车牌号为“武汉F00087”。车是王超今年3月才买的,成色很新。他猜测说,肇事时,对方可能不止一人,事发后他们合伙把电动车转移,避免被警方用来做痕迹鉴定。
目前,洪山交通大队对此案已介入调查。伤者王超的父亲王平桂希望,知情者能向他们提供肇事车线索,定会重谢。
多数网友》
护己又救人值得称赞
21日凌晨,在文化路新路村路段,王超出车祸后双腿严重受伤躺在路边,一名过路的轿车司机发现后担心被人误认为肇事者,就驾车调头行驶约200米,到中石油文化路加油站请加油工曾师傅一同返回现场报警。
此事经本报报道后,被汉网、腾讯等39家网站转载,引起全国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轿车司机应该首先救人,找证人应该放在其次。但是更多的网友对这名司机救人又保护了自己的做法表示称赞。
赞成派:
网友“海纳百川”:虽然有点曲折,但还是赞赏这种做法。做好事免得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胡晓丹_Ls”:司机是聪明人,不管用什么方法,救到人就是好的!
网友“如沐春风”:轿车司机真是好人,这种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又能够救人的做法,值得提倡!
网友“可爱ferdy”:这个司机有良心,也很聪明。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要长个心眼。
担忧派:
网友“禾呈VS雨田”:做的安全是安全,但是如果那个伤者等不及了呢?还是应该马上打120和110才是。
网友“喜多坊=武汉”:好可怜啊,还要找证人才能救人,太悲哀了!如果没有时间跟精力,对于举手之劳的帮助估计都没有人敢去做 !是谁的悲哀?
记者 查锴
专家观点》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雷洪:
社会信任建设要从制度建设着手,比如,有人做好事或见义勇为后反遭到诬赖,公权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由他们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个人去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同时,公权机关在没有查到责任方和过错方的时候,受害者的治疗、赔偿问题应由政府承担。这样才能卸掉人们做好事或见义勇为时的思想包袱,让做好事成为易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