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行人晕倒救或不救?
2011年08月10日

调查截图
如果路遇行人受伤或晕倒,你会就还是不救?昨日(8月9日),大渝网新闻《产妇晕倒被围观 直到民警上前扶……(组图)》,吸引了重庆市民们的眼球,针对这一问题,截止8月10日下午2点,共计16,107名网友参与了大渝网制作的新闻调查。其中,有71%的网友选择了报警 让警察来处理,有15%的网友认为,应该马上救助 亲自送去医院。有6%的网友觉得应该围观 在旁边看着不管。
2006年发生的“南京徐老太”事件让我们记忆犹新,徐老太反诬好心人为撞人者,而法院最终判处好心人赔偿4.5万元。其中一条判决理由为“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救”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不禁开始质疑:现在做好事都要赔钱了,那以后谁还敢“路遇不平,拔刀相助”呢?因此,市民救助他人前才有些投鼠忌器,但这个事件毕竟只是个案,市民应该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从道德上说,市民应该积极发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勇敢地伸出援助之手。被救者要心存感激、分清是非。也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能建立起更多的信任与真诚,类似于受困者得不到施救而死亡的冷漠悲剧才不会重演。
网友观点连连看:
观点一:冷眼旁观实属无奈?
大渝网网友“舒毅”:自己是想救不敢救,警察救人说的清楚,可老百姓救人也许就说不清楚了,那这样还不如交给警察处理。
大渝网网友“潜龙勿用”:逛街需谨慎,救人有风险。
大渝网网友“米高shop”:虽然很想把孕妇扶起来,但法官说:扶起来四万五,你扶还是不扶?
观点二:不能因为个别“南京徐老太”就出现信任危机
大渝网网友:南京徐老太只是个别存在的情况,人与人之间还是应该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不要因为一个徐老太就破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
大渝网网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是哪一部分人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要从自我做起,要弘扬正气,奖励正气,而不是让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受到伤害,否则我们自己有一天也会受到报应的。
编后语:如果利他性受到侵害时我们还熟视无睹,那么本来已经很脆弱的社会良知将会变得支离破碎,助人为乐的尴尬也会时常与你我共舞。此刻,我们关注的,不应仅仅是“救与不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