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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提醒:不要被垃圾公益广告迷惑
日期:2007-07-26 10:43  点击:230


  
jx.xinhuanet.com   2007年07月26日 10:12:55   稿件来源: 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25日,南昌市民刘女士反映,在南昌市的一些社区和街道上,有许多家政服务、调查公司的宣传广告配上了公安或者消防的宣传语,让市民难辨真假。

    为此,记者走访了南昌市一些社区和街道,发现确实有很多广告在显著的位置上以南昌市公安局或者消防部门的名义,发布一些公益性的宣传用语,如“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盗警110,火警119”等,还配上了民警的卡通头像。下半部分往往都是一些调查公司、家政服务的商业广告。

    针对此现象,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广告中队的史队长表示,这些广告属于胡乱张贴、无任何规划的小广告,肯定是不合法的,市民不要被其所迷惑。(邓少华 陈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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