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总会承诺担任理事新规
2011年04月19日 来源:山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黄广斌)4月18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为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善款,救助弱势群体,调节利益关系,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近期省政府将召开全省慈善大会,同时召开省慈善总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4月18日,省慈善总会公开向社会承诺:凡个人捐赠善款5万元以上或单位捐赠20万元以上,可担任该会理事;捐赠慈善基金100万元以上或非定向捐赠慈善救助金500万元以上,或捐赠冠名基金100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及单位负责人,可担任该会副会长或常务理事。爱心捐赠将享受有关免税政策,善款用途接受社会各界、媒体及捐赠方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