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
2011年02月11日 来源:重庆商报
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月10日新华网)
客观而言,全国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完全“无门槛”进入,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早。就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的性质而言,它们统属于社会文明的产物,而近代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的英美两地,其特征是经费来源于税收并且向所有居民开放。而早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就宣称:“公共图书馆是教育、文化和信息的有生力量,是透过人们的心灵促进和平和精神幸福的基本力量”。
所以,我国从以往收取费用,再到低廉和象征性收费,最终被有关方面明确为全面免费,这既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逐步在向社会文明发展目标和塑造现代的人文环境靠拢。
公共图书馆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这一举措,不仅仅是停留在“惠及社会公众”这一表面形式上,其意义也尤为深远。
我国有13亿人口,但据资料显示,我国并不是真正的“阅读大国”,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群由于种种原因不怎么阅读,不仅不靠阅读来提升自己的修养,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基本上游离于书本的教示功能之外。但,一个全面免费开放的举措,一定会改变部分人群远离书籍、远离精神文明成果的现实。由于这个便利条件的提供,今后将会有更多的人走进图书馆、美术馆等场所,最终将从整体上提升全民的素质。
另一方面,一个“完全免费的午餐”提供,当然是政府和公共财政的义务和责任,但这样一种责任的体现,却将完全拆除遮蔽在人的身份、金钱和地位等诸多影响“阅读”和“受教育”的樊篱。像杭州图书馆那样,被人称为“天堂里的风景”的,乞丐者、拾荒者和市民们同在知识海洋徜徉的感人场景,也一定会越来越多。这无疑又是向真正的现代文明社会大步迈进的标志。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免费开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张试纸”,其最具深远的意义还在于,通过这样一个“活生生的标本”会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一个示范。这个示范的意义在于政府责任的加大,政府向公众提供公益性产品的义不容辞。
或许,在这个极有意义的现代社会的有益探索,将释放和引领更多的社会公共产品向完全的公益性转变。也或会有更多的公共场所、空间,更多的公园、景点和景区,走向完全无障碍和无门槛向公众开放之路。
毕晓哲(河北 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