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公益广告是流动的防艾教室
日期:2007-11-01 09:44  点击:164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实习生陈捷、记者徐小勇报道:近几年,随着我国对艾滋病宣传的日渐重视,“红丝带”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视、广告牌和宣传栏上。
 
     南昌市从去年开始投入大量的资金,绘制大型广告牌,制作宣传海报等投放公共场所对市民进行宣传。

  2006年,南昌市卫生部门以南昌市创建卫生城为契机,在市内昌南汽车客运站和老福山长途汽运站各设立了两块公益广告牌,还在多个社区增设了健康宣传栏,介绍艾滋病的相关知识。

    据统计,现在南昌市的大型户外艾滋病宣教广告牌共有22块。为了使艾滋病的宣教更深入市民生活,今年“五一”期间,市疾控中心艾防所定制了2万条短信,统一由电信公司发送,引起了市民对艾滋病信息的普遍关注。

  从我国的艾滋病防治现状来看,对于艾滋病知识的宣传不应只局限于城市,广大农村是更需要进行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的重点区域。

    因为农村人口的知识水平普遍较低,有关艾滋病的信息和知识知之甚少,因此加大了被感染的危险。在我国有些地区的农村,经济条件很差,有的农民为了生存而卖血,因此感染上艾滋病,再由他们传给自己的家人,致使这个村变成了“艾滋村”。

  江西省于2006年建立了健康教育宣传项目,共覆盖全省99个县区,项目规定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资,在农村至少编制6条宣传标语,1个宣传口号,并要求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时,在重要场所悬挂艾滋病防治标语。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本期艾防专题有奖问答题:《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几条规定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芽

关于网站  触屏版  
05/03 18:49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