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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今年11月4日设为首个农民工日
日期:2007-09-29 09:49  点击:189

 
enorth.com.cn  2007-09-29 04:21 


昨日,一名农民工在重庆某建筑工地辛勤工作,11月4日,他将迎来自己的节日。

  据重庆日报消息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决定》,《决定》规定: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重庆农民工日,决定自通过之日生效。这就意味着,今年11月4日,重庆农民工将迎来自己的首个节日。

  全国关注农民工日

  “设立重庆农民工日是好事,现在全国都很关注,下一步关键是要把好事办好让农民工不仅有其名,更有其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指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难点和突破口在解决农民工问题。农民工身系城乡、利连城乡,在很大程度上讲,他们的状况决定城乡统筹的状况。但恰恰是这样一个重要的群体,他们的生存、发展、提高却最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国务院去年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5号文件,把这个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

  保障农民工民主权利

  汪洋强调,重庆既是农民工输出大市,也是农民工就业大市,如果能够把中央的精神与重庆的实际相结合,切实建立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制度,这样的改革试验就不仅功及重庆,也利及全国。设立重庆农民工日,就是我们的一种探索,目的就在于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创造农民融入城市、融入企业的环境,努力解决影响城乡统筹的观念障碍,促进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汪洋同时还指出,为更好发挥农民工的作用,市委已建议在市三届人大代表选举中,按5%%的比例推荐农民工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荐农民工为代表候选人,拓展农民工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的途径,尊重和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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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设立“农民工日”的意义更在于节日之外

        核心提示:9月25日,重庆市政府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重庆市400多万农民工,有望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率先拥有自己的节日——“重庆农民工日”,拟设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9月26日华龙网)

  任何物体的构成有主也有次,有主角也有配角。农民工是城市的补充,他们虽然来自农村,可城市的建设少不了他们,正是这些配角把城市装扮的更美丽,他们做了城里人做不了,不愿做的事,把城市建设的更加富有。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已经和城市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如果那个城市少了农民工,那后果不可设想,如果那个城市农民工供应不足,很多企业,公共行业就要遇到招工难,运行难,甚至破产,农民工在某种意义上的举足轻重影响不是危言耸听。

  但是农民工的处境却与正式工大不同,“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偏见比比皆是,农民工的小孩读书要比城里人贵,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比城里人差,农民工节假日没有加班工资,还有不少的这不能,那不许,农民工这一名称成了一种贬义,说到农民工总觉得比人矮了三分。

 

  选定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华龙网记者李心成9月25日12:10从广场宾馆发来报道】记者刚刚从在正在举行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更加有效地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重庆拟在全国率先设立“农民工日”。

期待关爱农民工没有“节日”

       以“农民工日”的形式关注农民工,不仅能给农民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有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问题的正视和重视,无疑有利于改善农民工的境遇。至少,农民工多了一个“节日”,就多一份社会的关爱。但我们更期望关爱农民工没有“节日”。妇女、儿童之所以有节日,是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时常受到严重的侵害,他们的权益需要社会的保护。所以,我们不希望农民工也成为像妇女儿童一样的弱性群体,而希望农民工能早日真正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主人,享受到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条件和福利,不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要让关爱农民工没有“节日”,就要清醒的认识到,关爱农民工是一种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没有农民工的富裕,就没有社会的富裕;没有农民工的进步,就没有社会的进步;没有农民工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关爱农民工,不能仅停留在一种道德的呼吁上,它更需要制度的安排、机制的设定和法律的保障,让一切欺凌、排斥与歧视农民工的行为,都受到应有的制裁。这样才能切实改善农民工的现状,使其尽快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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