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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日期:2008-02-19 17:16  点击:183

    来源:新京报

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申报截至3月28日;个人参保同期申报

  本报讯 (记者 温薷)昨日起至3月28日,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可开始申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缴费工资。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新版本社保基数采集软件,供各参保单位下载。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今年北京市各参保单位申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缴费工资的时限同为2月18日至3月28日,参保单位可从昨日起,到参保缴费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参保单位今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方式将与去年相同。

  昨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发布新版《四险基数采集软件》,供各参保单位下载。

    同时,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也应从昨日申报本年度养老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

    若未按期申报,基数档次将依据上一缴费年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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