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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月限时”实为变相涨价
日期:2007-08-29 09:49  点击:131

来源:新华网—广州日报

    据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确认,拟对宽带包月/包年的家庭用户实行上网时间限制,此方案已出现在7月1日后所签入网协议中,但暂未执行。浙江台州、江苏苏州等地也有类似举措,并有可能作为全国的试点(8月28日新浪网)。

    超市商品一旦新货促销,往往有个震撼口号——“加量不加价”。按照经济学的基本逻辑,完全竞争领域,大家都是一尾尾鲇鱼,不薄利多销能成活吗?

    宽带消费显然是个特殊领域,用户数量已经实现几何型增长,可价格不仅不降,反而有暗渡陈仓的嫌疑。

    现在,“限制上网时间”的“计划”快要试点了,也就是所谓“普通用户为240小时/月,e家用户为270小时/月”。

    这个方案让笔者很疑惑:

    一者,这还能叫“包月套餐”吗?所谓包月,应该是此种消费在月度时间中不限次数、内容;

    二者,嘉兴电信说明,“此项政策有利于网民合理安排工作生活时间,防止网游沉迷,有利于健康上网”,这个说法太牵强。

    “包月”自是出于消费需要,如果一天只上一两个小时网,谁还花钱买包月套餐呢?这个限时显然相当可疑。

   “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取,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换句话说,只是让原价不限时的包月政策性涨价50%。

    可“健康上网”的好心显然不能作为悖逆等价交换原则的幌子,就如餐厅不能说少吃可以减肥就把每道菜的分量都减半一样。

    这种变相涨价的游戏,只不过是一个变相的利益自肥罢了。

    如果按美国8美元/小时的工资标准来看,打两个小时工就能挣出包月费了(美国目前的宽带包月费用约合120元人民币),而在我国打两个小时工玩个通宵都困难。

    上网费用长期居高不下已经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低收入阶层的不堪重负、国际竞争上的数字鸿沟将进一步消弭我们在信息社会的后赋公平。

    我们不仅需要反思宽带包月的馅饼为何越卖越小,更要警惕小馅饼后的群体信息焦渴后遗症。(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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