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为种速生桉 焚毁公益林
日期:2007-08-07 10:24  点击:214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07年6月8日,蜿蜒的山路上,几辆警车悄悄驶进山林深处的广宁县坑口镇大同村委会。车上下来的干警将该村党支部书记江日健和副支书江天福“请”进了肇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几天后,广宁县林业局和大同村同时得知:江日健、江天福两人因涉嫌于去年春节前夕无证砍伐超过300亩生态公益林而被肇庆林业公安局刑事拘留。但是2007年7月,江日健、江天福两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以后,又安然回到了自己家中,理由是“取保候审”。
  
  300亩林地遭焚毁
  
  江日健和江天福一年多前在没有取得林业部门许可的前提下,砍伐了村里的300多亩公益林。冯秀珠,一名大同村羊力村小组的普通村民,对笔者讲述了毁林的全过程。

  2006年春节前两天的晚上8点,冯秀珠突然接到村妇女主任温积娣的电话,要她于次日凌晨1点到村边仕鱼坑山下集合,说是经村里研究决定,于当晚对本村所属仕鱼坑一带的松、杉等林木进行烧山处理,需要人手帮忙看护。

    冯秀珠一口应承了下来。凌晨1点,准备出发的冯秀珠又接到温积娣的电话,说目前风势太大,不宜放火。直到凌晨2点左右,她才又接到了温积娣通知:到山脚集合后立刻上山。

  “同时出发的有好几十人,其中十几个是外省人,手里拿着引火的火水(煤油)和竹管。”冯秀珠说,“本村人手中没拿东西。”江日健、江天福则跟在队伍中指挥行动,大同村的主要干部、党员都在其中。

  凌晨3点,队伍到达仕鱼坑山顶与邻村的交界处,江日健、江天福开始对烧林工作进行分工:外省人负责点火,本村人负责看护。冯秀珠告诉笔者,她被安排在山腰的一块地方,江日健等已在她面前约6米处开了一条“防火带”,同去的人也被安排每隔一米站一人守护。

    此时,冯秀珠清楚地看到,那十几名外省人点燃了装满煤油的竹筒火把,分头从山顶和山涌口开始点火,然后一步步烧到山脚下。冯秀珠说,烧山进行中,村委会4个干部江日健、江天福、江朝文、温积娣在仕鱼坑的四周不断奔跑,协调指挥。

    整个烧山过程从凌晨3点钟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左右,过火面积超过300亩。

  冯秀珠告诉笔者,看护烧林的工作完成后,江日健等人给予了他们一些报酬:30元现金、一包饼干和一袋饮料。

  由于烧林事件发生在春节期间,而且在夜间,所以当时大同村的大部分村民对此事毫不知情。
  
  被毁的是公益林
  
  广宁县林业局副局长程世强称,仕鱼坑地区早被确定为广宁县的生态公益林区,所种植的松、杉等林木主要用于该地区的水土涵养和水源保持,两人砍伐的300多亩树林确属生态公益林。

    但至于是否焚毁,程副局长不予正面回答:“肇庆林业分局已经接管了此案,是否焚毁还有待最后分局定案。”程世强表示,根据我国森林法,未经省级林业部门同意并取得砍伐资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砍伐生态公益林。

  据广宁林业局相关资料,大同村内的仕鱼坑地区早在1999年就被划定为生态林区,而且村民已获得生态林补偿。

  江日健等村干部一意孤行,大肆砍伐生态公益林,原因何在?大同村的一位江姓村民说:“是为了腾出空地,好承包给外地客商种植速生丰产林。”

  据进兴村小组长陈瑞荣透露,2006年初烧山事件发生前夕,江日健曾召开全村小组长、党员会议,要求将仕鱼坑地区的林木进行砍伐,腾出空地承包给肇庆客商种植速生丰产的桉树林。陈瑞荣、董秋等4个村小组长知道该地区属于生态林区,对此坚决反对,但由于只有他们几个“少数派”反对,这项决议还是在会上通过了。

  陈瑞荣说,这次会上,江日健等人只提出要把山地承包给肇庆的某老板,却连承包人的姓名都没有提及。同时,二人还隐瞒了将要烧林清山的计划,所以后来烧林,几个持反对意见的村小组长均不知情。

  2007年7月底,笔者登上了仕鱼坑山头,发现确有超过300亩的桉树已经种植在仕鱼坑的山间,且树龄多数超过1年。冯秀珠说,这些桉树是在烧林结束几个月后开始种的。笔者在现场看到,目前桉林已经覆盖了毁林后的区域,但在桉林的间隙中,还偶尔能看到被焚毁的杉树黑色残骸。
  
  毁林为了灾后重建?
  
  2007年7月,江日健、江天福两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以后,居然安然回到了自己家中,理由是“取保候审”。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笔者,这很可能是由于一份材料起了作用。他说,6月28日,在两人被抓近一个月后,妇女主任温积娣、村干部江朝文拿着一份题为“大同共产党员呼声”的材料,在村内走村串巷地找到全村党员和村小组长,要求他们在材料上签名。

    根据这位知情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材料内容大意有两条:一是江日健二人毁林是经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代表多次讨论通过的;二是江日健二人营造丰产速生林的动机是好的。据了解,全村绝大部分党员、干部都在此材料上签了名字。

  该份材料不否认“改种桉树的地区为生态林区”,但是对焚林的原因有另一番解释:林地焚毁是因为曾三度受到火灾的破坏,基本失去了自然生态林的意义,江日健二人对生态林进行砍伐,属于“抢险救灾和灾后积极恢复生产”。

  程世强则表示,生态林若遭受火灾、雷击、洪水等自然灾害破坏后需要处理,也须经过省级林业部门批准,给予砍伐资格后才能进行清理,而且未经同意,任何村委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受灾后的生态林区域的使用性质。  

 

 

关于网站  触屏版  
04/28 18:15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