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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良心是给谁出卖了?
日期:2007-05-20 07:42  点击:192

医生的良心是给谁出卖了?

严循东  2007年5月20日

5月10日《南方周末》刊发了一则来信,主题是“大夫工资和医院收入有什么关系”,副题是“××医院科组经济任务与劳动指标计算方案”,投诉人是“广州市××医院的职工”。投诉人在信里说,“国家规定,医务人员不准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发放奖金或劳务费,但我院一直是按‘开单提成’。医生很难做,开贵药良心过不去,开普通药自己又没收入。”

编辑给来信冠以“解密”栏目。在这个“经院编(领)导班子研究”的“各科组任务及医务人员的劳动指标计算方案”里,各科室的年任务量和月任务量都进行了详细分解。然而,科室的任务量又分解到本科室人员头上。具体到医生,每月应收治多少病人,让病人做多少次检查等都进行详细说明,并将提成和个人收入严格挂钩

方案第五条规定,各科室收支对比有结余的,其奖金先提取20%作科室人员全勤奖,平均分配。余下的80%奖金按医务人员的工分分配”。第六条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罚说明。也就是说,科室要想完成任务,提高本科室人员的收入,就必须多收治病人,多开好药贵药,多让病人去做检查,完成任务者奖,完不成者罚

显然,这个方案在鼓励科室创收。而颇具讽刺的是,方案第十条规定,“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学习,在医疗活动中要以病人为中心,不要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不要滥用药物、开大处方等。如经医院处方督查小组查出滥用药物、开大处方,又或被病人投诉查实的,将对违者作出严肃处理。

只是,与鼓励医生多开药、多创收的内容相比,对“滥用药物、开大处方”行为表示“严肃处理”的措施,不仅放在了最后,也是一笔带过。对“滥用药物、开大处方”鼓励和严惩同时出现在同一份方案里,看似矛盾,却又隐含着医院“高明”的智慧

这样一来,不出现问题便罢,一旦出现问题,医院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说,医院对这种行为是如何严厉禁止的,自身也就没有纵容的责任。但究竟医院对医生创收的态度如何,从方案里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实,类似方案,在很多医院都普遍存在。只不过,医生和医院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像这样投诉媒体、“出卖”利益的现象不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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