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
严循东 2007年4月22日
【原文】:致虚,极也。守静,督也。万物旁作,吾以观其复也。天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
【译文】:达到虚无的世界,就是(万物发展变化的)极点和尽头。保持静止,就是没有偏离(万物的根本)。万物都在兴起、发展,我从而观察它们的还原。自然之物尽管变化万端,最后又各自返回到它们的本原,这称做“静”。“静”,这叫做回到生命的起点。回到生命的起点是永恒不变的规律。认识这一规律,就是明智。不认识这一规律,就是暗昧。茫然无知而去行动,必然凶险。认识这一规律才能包容一切。无所不包容就公正不偏,公正不偏就天下归往,天下归往就(无须而强迫而)出于自然,出于自然就合于“道”,与“道”符合就长久,终身不会有危险。
【注释】:要实现抽象的道理研究,使之达到高层境界,就得从事物的静态方面去探讨。我总是通过观察万物的过去,来总结出生长繁衍规律,纷繁万物各自的生长规律,均可以追索到它的最初阶段。而这一研究本源的过程,则是用静态方法研究的过程。回复到当初的静,也就是回到对万物生长运势的研究,回到对万物生长运势的研究,则是一种常理(自然界的总法则) 的研究,懂得了常理,也就使人明智了。若不明常理,愚蠢蛮干,就会自尝恶果。一旦明白了常理,就可将常理容纳于各类事物之中,而这一过程又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推演过程。这种普遍的法则又正是治天下的王道法则,而这些王道法则又是自然界的法则,这种自然界的法则就是道。道的理论是永恒的,即便人的躯体不复存在,所总结出的道理是会流传于世的,它具有永不衰竭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