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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道德经》第十四章
日期:2007-04-22 20:38  点击:148

《道德经》第十四

严循东  2007年4月22日

【原文】: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三者不可至计,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谬,其下不惚,寻寻呵!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随之不见其后,迎之不见其首。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视而不见,叫做无形;听而不闻,叫做无声;摸它不着,叫做泯灭无迹。这三者不能达到分别清楚的地步,所以混为一体。“一”这个东西,其先并非虚诞不实,其后也不是灭绝不明,连绵不绝啊!不可具体描述和形容,它反复回归到无形无象、无声无色的状态。这叫做没有具体形状的形状,没有具体事物的形象,这叫做潜藏而不可见。跟着它,看不见它的后面;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把握古已有之的“道”,用它来驾驭现存的具体事物,认识古时(万物)的开始,这叫做“道”的纲要。

【注释】:道这个东西,你好象看得到,又好象看不到,这就称之为“微” ,你好象听得到,又好象听不到,这就称之为“希” ,你好象抓得到,又好象看抓不到,这就称之为"夷" 。这三个方面不可能实现完美的论证,它们是融为一体的。它们既存在于事物的表面,却又不清楚明彻,又蕴含在事物的里面,但似乎能明察。它们就像一根由若于股结起来的绳子,每一小股你无法给它命名。虽然奥妙莫测,但它们同归于物体之中。因此,称它们为无形态的存在,无物质的现象,恍恍惚惚,似有似无。既看不到开端,也不知其结尾,但它们却遵循着恒古不变的自然法则,驾驭着现实世界,它能明白物质的开端与结尾。这即是道的秩序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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