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 2007-06-27 07:34 来源:东南快报
2009年,中国特有的“黄金周”长假制度可能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强制实行带薪年假,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
昨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张辉,围绕“假日经济”这一主题在厦开讲座时透露上述消息。
“这几年,取消黄金周长假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三年来,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都会有类似提案出现。”张辉说。
张辉透露,根据他参加的几次专家论证会结果,“五一”“十一”黄金周长假制度将取消,春节黄金周将保留。其中,“五一”放假1天,“十一”放假2天。
据称,现在“五一”“十一”的假期都是3天,总天数为6天,以后将变为3天。在假期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空出的3天法定假日将安排给中国传统节日。
“目前,专家争议最大的就是该分配给什么节日。”张辉说,“最后,专家商量出一套方案 ,就是中秋节明确下来,元宵、清明、端午、重阳4个节日中,由国家再确定2个。”
可是,取消黄金周,必须以强制实行带薪休假为前提。据了解,带薪休假不实行,黄金周就不会取消;带薪休假一旦实行,黄金周必然取消;且带薪休假将写入劳动法,一年7天为固定带薪休假期,每工作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为14天。
不过,张辉预计,明年黄金周不会取消,“带薪年假”应该要到2009年春节后开始实施。“带薪休假明确列入劳动法需要人大审批表决通过,这中间的程序相对繁琐,得花上一些时间。”
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涉及缩短“五一”、“十一”长假时间,并增加中秋节、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
这是2月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第三届中国社会发展政策高层论坛上透露的消息。据会议信息,国家发改委已就最后意见稿征求了多方意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翟振武也对此给出了一些建议。他在当日举行的论坛上指出,“我感觉已经进入实质阶段,这个政策很快就要落实,2008年可能会实现。”
近两年,关于是否取消和拆散黄金周的争论闹得沸沸扬扬。前段时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表明,暂时没有采纳取消和分散黄金周的建议,“五一”、“十一”仍实行“大黄金周”,放假7天。那么,黄金周为何不能消亡,而要继续实行黄金周制度呢?《 市场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家旅游局的高层。
课题牵头人蔡继明说,报告结论建议取消现行的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将其法定假日由原来的3天减为1天,分配给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四个中国传统节日,确定其为法定节日,并各放假1天,这样原本一年中的114个节假日的总量仍不会变化。今后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5个假日1天的假期,可就近结合周末双休日,凑成“长周末”,3天连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