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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你,我的食品安全?
日期:2006-09-22 10:53  点击:129

 周志坤 
 
  挪威三文鱼、加拿大北极贝、澳洲西冷扒等食品生产日期竟然就是“当日”!近日,深圳工商部门检查发现吉之岛肉品超市专柜标签不规范,存在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的现象,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同时,记者走访还发现,广州的吉之岛、好又多等超市也存在同样问题。

  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造成了食品安全事故,人们还无法得知,但是却不可排除其带来危害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金华火腿、问题月饼、黑心豆腐、地沟油、病猪肉、苏丹红、瘦肉精等带来的巨大危害,已困扰了很多人的生活,几乎到了令人“食不甘味”、“寝食难安”的地步。这绝非危言耸听。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7月份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市民担心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卫生部提供的一项统计数字则表明,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呈上升趋势。

  为什么食品老出安全问题?恐怕相关法规的“模糊”和“疲软”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拿食品生产日期来说,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不标明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规定事项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罚,某种意义上往往也意味着可以不罚。什么情况可以罚,什么情况不必罚,罚款额度怎样确定,都不够具体明确,一切全有赖于职能部门的自由裁量。这就会给企业投机、权力寻租留下灰色空间;罚款额度定在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也明显不够“坚挺有力”,对某些一见到利润就过分眼红的企业来说,这样的违规成本显然太低了,根本算不上“铤而走险”。

  政府部门对食品的监管应该常态化。人们不难发现,深圳工商部门的检查恰值国庆、中秋将临,节日之前,各个职能部门大搞突击检查,人们已经司空见惯,很多问题都是这样发现的。但是,职能部门不应该满足于让老百姓安心过节度假,否则,就容易让人们误以为这只不过是某些部门的节日亲民秀。更何况,长此以往,这个执法规律恐怕不难被违规企业发现。这样一来,可能也不会再奏效。

  生产企业必须负起社会责任。不要以为作为业内人士了解许多食品生产内幕,避免吃某些东西,就会减少“病从口入”的机会。一旦违规现象泛滥,有害有毒食品的黑网势必防不胜防。总之,政府、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真正确保食品安全。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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