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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的“春天”近了?
日期:2007-06-01 14:35  点击:105


上海金融报   何慧   2007-6-1      

       前不久,著名的财经杂志《福布斯》宣布:从今年起,福布斯取消中国慈善榜。有经济学家认为,取消慈善榜是一件好事,说明外国人对中国富豪的排榜回归了一些理性。但是,这一事件也从侧面折射出———中国的慈善事业正面临“尴尬”。
  对于取消慈善榜,福布斯给出的解释是:由于软硬环境仍有待完善,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还达不到一些先进国家的程度,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富豪并不愿意谈论慈善话题,就算行善,其方式也是五花八门。这样的现实造成的结果是,中国许多有行善意愿的成功人士因为害怕露富,而不愿对外公布具体的捐赠额,这给福布斯进行慈善榜的数据收集工作无疑增加了难度。
  除了中国长期存在的一种“均贫富”的社会理念,令富人惧怕“露富”外,笔者以为,中国的慈善事业面临的问题还有慈善腐败的存在。这几年,国内慈善机构出的事不少。如慈善家余彭年捐赠的救护车,竟然成了当地官员的座驾;一位曾经被视为公益楷模的中国妈妈(抚养众多孤儿),却被审查出有大量经济问题嫌疑,等等。种种腐败案件的“曝光”,使不少捐赠者担心捐出的钱无法真正达到救助的目的。据统计,目前全国1000万个正式注册的企业中,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我国现有的慈善组织每年募集的资金仅占GDP的0.1%,而美国慈善公益团体掌控的资源高达美国GDP的8%~9%,二者的差距比较大。
  众所周知,慈善事业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四个方面所组成,它们就像四根支柱一样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有各的作用。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据国家民政部统计,到去年年底,我国城市还有2200多万低保线以下的群众,农村还有57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根据去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现有残疾人口8296万,每年因各类灾害需要救济的群众还有7000到8000万。解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需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但是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是一个志愿事业,离不开健全的法律环境,而就目前来看,法规政策的滞后,已经构成了制约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指出,“我国无论在个人慈善意识、慈善规模以及慈善事业的规范上,都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着差距。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专项的慈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慈善捐赠以及慈善事业的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种种迹象表明,我国需要一部《慈善事业促进法》。
  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是,近日,据媒体报道,民政部正在加紧慈善法立法工作,抓紧修订《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实现对全国募捐市场的归口管理,改变目前存在的多头募捐、违法募捐、强制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现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法律“瓶颈”将会取得有效突破,全社会必将形成“依法行善”良性局面。
  总而言之,国内慈善事业缺乏的不是慈善明星,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走上正轨。但愿随着法律“瓶颈”的有效突破,中国的富人不会因对慈善事业的怀疑而丧失对慈善事业的热情,也不会因为担心财富外露,而一个人偷偷地“闷头”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慈善事业必将迎来发展上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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