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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起施行 老师骂学生蠢笨将受处
日期:2007-05-29 11:10  点击:410

 

 yndaily.com  2007年05月29日 09:33 云南日报网
 

    老师侮辱学生将受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从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施行。相比于1991年我国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16条法律条款。

    这些新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保护将有怎样的作用?市民、未成年人又是怎样看待修订后的保护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同时,还邀请了有关专家和律师对部分增加、调整条款进行了解读。

                        中小学周边禁开歌厅网吧

     【法律条款】第35条(调整)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第36条(调整)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37条(新增)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事例】2005年,本报曾报道《丽江11家校园内卖香烟祸害学生》,本报曾在昆明市中学进行了联动调查,结果发现校园内没有零售香烟的现象,但校园周边的小商店9成以上都不会向未成年人购买香烟说“不”。

     【专家观点】昆明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何云波认为,“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以及“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些规定都是将以前各地已经存有的相关规定更加明确。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认为,新增加的内容使得法律条款更加完善,同时也使这部保护法更加人性化。也有律师认为,第36条是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叫停校园周边的网吧。

                           老师侮辱学生将受处

    【法律条款】第20条(新增)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同时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事例】据反映,目前中小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有作业时间长、假日大面积补课、书包重、睡眠不足。今年我省“两会”期间,省政协教科文委员会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呼吁,一定要把中小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减下来,把童年还给孩子,把充分发展的空间还给中小学生。

     【专家观点】昆明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何云波认为,该条款虽然涉及到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学校和家长的职责,但从实际看,来自社会的压力同样也会让未成年人自我施压。所以,要给未成年人“减负”并非一部法可以解决的问题。法律规定,老师不能讲“蠢猪”、“你怎么这么笨啊?”这样的话,否则将可能受到处分。

                                 突发事件应先救未成年人

    【法律条款】第40条(新增)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事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演出过程中发生火灾,从而酿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名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很多生还者事后回忆,大火刚燃起时,有人大声在喊: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正面答复,但却得到了大多数当事人的默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天参加活动并就坐前排离起火处最近的克市领导、教委领导几十人都成功逃生。

     【专家观点】何云波认为,这一条款将社会公共道德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刘爱国认为这一条款规定了特定人的特有义务,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

                              未成年人权利须尊重

     【法律条款】第14条(新增)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事例】今年25岁的王艺芸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家人眼中的“乖乖女”。回想起自己的童年,王艺芸用“没有自我”来形容。王艺芸说,从小到大自己穿的衣服、使用的文具、报考什么学校……都是父母一手操办的。在其他同学眼中,她是幸福的,而现在回头想想,自己却是不幸的。

     【专家观点】何云波认为,该条款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有利于改变传统家庭教育观念中父母将孩子看作自己“附属物”的情况,让家长将未成年人当作平等主体对待。

                             青少年宫不应收费

     【法律条款】第30条(调整)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第31条(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事例】为庆祝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5月19日至27日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内举办了“六一”大型主题系列公益活动,整个系列活动覆盖昆明全市各中小学校。近万名昆明市部分中小学的学生和家长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免费参与游园、素质拓展训练、广场音乐会等活动。

    【专家观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浦林法认为,这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是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是国际社会保护儿童先进理念在国内法中的体现。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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