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九章
严循东 2007年5月23日
【原文】:绝圣弃知,而民利百倍;绝仁弃义,而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也,以为文不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文】:弃绝聪明、智慧,人民的利益反而增加百倍;弃绝“仁”、“义”,人民反而返回到孝、慈的状态;弃绝技艺和私利,盗贼就会绝迹。这三句话作为组织成篇的文字(含义)尚不够完整,所以还要(予以补充)使其有所增加:以本来的面目出现,保持内心的纯朴,减少私心和欲望,放弃学习,不要忧虑。
【注释】:灭绝了圣人抛却了智能,对于民众而言则大有裨益,这是因为由圣人所出的对策都是为君主之治服务的;圣人灭绝了仁义,百姓自然会恢复仁慈之心,这是因为管理得越死,民众中就不敢有尔虞我诈的现象;禁绝了机巧制作,抛弃了贪图思念,就不会出现盗窃现象。仅仅有这三个方面制度条文还不行,还得要有以下条件:要让民众所触及的现实是原始的,让他们固守一种朴实心理,削弱他们的贪欲之心,禁止他们求学,避免他们因不能满足欲望而带来的忧虑。
· 属:连接、隶属
· 见:通现,呈现,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