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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数据解读部分公路的商业贿赂
日期:2007-03-27 13:08  点击:119

用数据解读部分公路的商业贿赂

严循东  2007年3月27日

打造绿色家园,惠施子孙后代

国家审计署26日发布了2007年第2号(总第20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审计署对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效益情况的审计结果。此次审计发现,虽然34个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度,但其中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有些项目涉嫌有幕后交易,个别项目存在商业贿赂,影响了工程质量。少数地方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时期开工建设的,均属于“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重要路段或区域干线公路,其中问题包括: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和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问题及少数地方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牟取私利,5个项目的投标和评标还存在幕后交易等问题。

一、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招投标问题突出

审计结果显示,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存在违反招标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违反招标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虽然34个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度,但其中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有些项目涉嫌有幕后交易,个别项目存在商业贿赂,影响了工程质量。

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15个项目未经审批占用土地或违规多征土地10.29万亩,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未按规定复垦1370多亩。

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截至2005年底,竣工通车一年以上的20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实际车流量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60%,在规定的偿债期内很难还清贷款。

二、中国公路审计查出160多亿元“问题”资金

根据审计署26日公布的对34个干线公路项目的审计结果,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涉及的资金超过160亿元,已有8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时期开工建设,建设总里程5324公里,概算总投资1662亿元,分别占“十五”时期中国高等级公路建设里程和概算投资的17%和16%。

根据26日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这些项目的主要问题有三:违规招标投标或使用建设资金;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

三、20个公路项目招投标涉嫌幕后交易

3月26日,国家审计署对外公布了对北京六环路等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效益情况的审计结果,指出在34个项目中有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涉嫌有幕后交易行为,个别项目存在商业贿赂。

审计还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以“中介服务”为幌子,采取各种手段“帮助”施工单位中标,从中收取好处费1374万元。如中铁二十局三公司在浙江省丽水至青田高速公路的招投标中委托一家民营企业主进行“对外公关”,公司中标后,将其中的6700万元的工程发包给该民营企业主,后者又将工程转包给另外两个包工头,从而非法获利510万元。

四、34个公路项目失误共损失32.47亿

3月26日,国家审计署在发布的2007年第2号《审计结果》中揭露,2005年审计署在对北京六环路、京珠公路新乡至郑州段等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由于勘察设计失误,盲目赶工期等原因,造成国家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32.47亿元。

一是16个项目因勘察设计失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盲目赶工抢工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27.18亿元。

二是10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少数工程技术人员甚至弄虚作假,导致多计工程款5.29亿元,占合同价款的9%。

五、16亿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被挪用

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14省(区)共21个项目应支付给农民征地补偿费51.7亿元,其中16.39亿元被当地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截留挪用、长期拖欠或扣减。

如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工程征地1.03万亩,其补偿标准应为每亩1.89万元,但实际仅按每亩4800元补偿给农民,共少补偿了1.45亿元。四川省大竹县至邻水县邱家河和广安至南充两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征地补偿款,被当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挪用1.95亿元,占补偿款的46%,主要用于市政工程、开发区建设和政府部门经费支出等。湖南省湘潭至邵阳等3条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部门在征地拆迁费中列支工作经费1.6亿元,比省政府规定的工作经费标准高出12.3倍,从中挤占1.48亿元,用于购买汽车、发放补贴、奖金等。云南省元江至磨黑高速公路到2005年底已通车两年,但仍有2500多万元征地补偿费未付给失地农民。

六、15个项目违规多征地10万亩,北京六环路未经审批占地

公告披露,2002年10月通车的北京六环路胡各庄至西沙屯段征地6817亩,但北京市政府迟至2003年才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征地审批。

公告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15个项目未经审批占用土地或违规多征土地10.29万亩,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未按规定复垦1370多亩。如2001年8月开工、2002年10月通车的北京六环路胡各庄至西沙屯段,建设时征地6817亩,但北京市政府迟至2003年才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征地审批。

此外,贵州省遵义至崇溪河高速公路批准用地1.04万亩,实际征地1.77万亩,多征了7300亩。四川省广安至南充高速公路项目至审计时尚有263亩土地未复垦,其中50多亩已被用于办养殖场,其余土地荒芜废弃。广安市政府违规多征的268亩土地未用于公路建设,其中11亩土地挂牌拍卖,获利600万元。

七、部分公路项目盲目上马还清贷款难

国家审计署在发布的2007年第2号《审计结果》中指出,在2005年北京六环路、京珠公路新乡至郑州段等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中,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

《审计结果》中称,截至2005年底,竣工通车一年以上的20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实际车流量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60%,在规定的偿债期内很难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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