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加强重庆市贫困区县(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贫困区县(自治县)至少建成1所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街道)卫生院,每个村(社区)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支持贫困区县(自治县)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特色专科、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重点专科,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按照《意见》要求,到2017年,除了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建档全覆盖外,重庆市贫困区县(自治县)医疗服务网络将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到“十三五”末,重庆力争新建成10个国家和市级重点中医药学科,并打造万州、涪陵、永川、江津等4个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