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益性岗位补贴上调70元
2012-01-10
记者9日了解到,2011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超过103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超过1100元,提高70元。执行期限为2012年1-3月份。由于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2012年4月份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后,会再按新的缴费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对象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群。其中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得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
目前,济南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政府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两项补贴之和为我市上年度法人单位在岗位平均工资的40%。社保补贴按照我市社会保险缴费下限的基数和比例,补贴“四险”,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