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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日期:2011-11-16 11:11  点击:194

  鹤壁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2011-11-16       来源:鹤壁日报

  日前,我市上调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标准。调整后人员应发工资不低于1080元。新补贴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记者11月15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为提高在岗人员工作积极性,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中得到实惠,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从10月1日起,我市市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540元,单位负担部分每人每月不低于540元,调整后人员应发工资不低于1080元,两县自行确定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调整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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